正月初八,各地依然沉浸在过年的氛围里。为加快推进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工作,春节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专案组组长张雪樵带队赴长江沿线六省(市)开展实地调研和重点案件督办工作,推动实现多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治理。
长江是世界上运量最大、通航最繁忙的内河黄金水道,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以及固废危废直排长江一直是影响长江水质的重要污染源。2021年3月开始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明令禁止船舶污染,但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执法和治理进展不一。专案组围绕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专用码头规划建设运行等问题,通过查看现场、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办案,以点带面推进解决船舶污染治理深层次问题。
万里长江从上海北郊汇入东海,上海港借此通达三江四海。此行第一站,专案组先来到上海外高桥码头查看接污船接污作业。记者了解到,长江岸线家外港码头,其中大部分码头未修建接污的岸上设施,采取与具备资质条件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的方式,以移动接收船接收船舶污染物。此前,上海市检三分院在履职中发现,1家码头未与污染物接收单位签订协议,虽正在建设岸上接收设施,但未投入使用,目前正在整改。
“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从船上到岸上怎么衔接?如何收费?”在上海中远海运重工码头实地调研船舶维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时,对于专案组提出的问题,该单位负责人介绍,经处置的油污水的终端产物为水及含油污泥,处置后的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泥则移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作进一步处理。对于内河区域航行船舶的污染物则做到了免费接收。
长江在江苏境内蜿蜒432公里,岸线公里,是全国拥有长江岸线最长的省份,不仅岸线万吨级海轮可以直航南京。滚滚长江自西向东到江阴的鹅鼻嘴以下始称长江口,江面越来越阔。自古以来,江阴也成为南北贸易的重要港埠。2022年,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推送线索反映,夏港街道附近锡澄运河水上服务区存在待闸船舶非法倾倒垃圾污染水体和沿岸的问题。江阴市检察院立案后,与江阴市海事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多次深入磋商,今年1月6日,江阴市政府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专题研究待闸区船舶污染整治工作,对于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牵头部门,促使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落实。1月31日,专案组来到现场实地查看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增设情况,并核实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
长江干流在安徽省境内俗称八百里皖江,安庆因长江而繁华,在清末民初时期曾与重庆、武汉、南京、上海并称“长江五虎”。长江安庆段拥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共设立有四个江豚保护区。2022年,该市迎江区检察院针对本辖区内港口、船舶垃圾交付、转运处置等问题,共发现线份,九号码头趸船无污水接收储存装置问题就是其中一个线月,迎江区检察院就该码头趸船污染问题向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2月1日,专案组来到九号码头,不少群众在此乘轮渡前往对岸。记者看到,码头上已安装污水存储柜。在五里庙安庆港码头,专案组重点询问了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理环节的收费情况。
从安徽沿江而上便是江西,江西152公里长江岸线都在九江境内,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从湖口入长江。2月2日,专案组在江西瑞昌新洋丰码头督导调研时问到船舶污染治理有关情况。“处置费用如何收取?”“瑞昌像这样的码头一共多少个?”“专门接收生活污水的单位有几个?”此前,瑞昌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码头作业不规范,货物残渣、船舶污水流入长江,虽然设置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但未正常使用,船舶污水仍然直排入江。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港口航运管理部门等单位督促辖区登记的41艘船舶开展防污染技术改造,对通江阀门管道进行铅封或盲断,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部通过“船e行”App进行,实现全程有据可查。
“检察机关在各个部门的帮助下核实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提出来,给我们‘派’任务。”专案组表示,大家的共同目标只有一个——落实长江大保护,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而号称中国第二大淡水湖的“八百里洞庭”,“衔远山,吞长江”,由湖南岳阳连接长江。2月3日,专案组在湖南省岳阳港危化品船舶洗舱站查看了船舶接污作业的全流程,并查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记录。负责危险废物接收的岳阳县源成残油垃圾接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健表示,要把本职工作做好,承担企业应尽的义务,保护一江碧水,同时,他也建议能够统一收费标准。
长江在重庆市域内长达683公里,三峡水库建成后,5000吨级轮船可以直达重庆。2月5日是元宵节,调研的最后一站,专案组来到重庆市涪陵区的黄旗港。在港口停泊的长航集运0330号船上,船员们正在准备午饭。
跟随船长的介绍,专案组来到船舱的二楼。陡峭的楼梯只能容一人通过,在污水处理室,记者看到船上配有油水分离器、污水收集箱及铅封装置。专案组查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记录表和垃圾排放记录,污水类别、重量、接收设施和时间都记录在案。专案组现场还拨通了污染物接收公司的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在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方面,该港口负责人坦言,在设施设备建设成本、设备管理、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费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专案组表示,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目前存在的难题。
从长江入海口到上游,专案的办理得到了各地交通运输、海事、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岸上免费接收处置尚无法规依据,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垃圾上岸存在困难。”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表示,要创造便利条件不给船舶带来困扰,让船员愿意将船舶污染物送交上岸处置,实施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内河船舶免费生活污水接收、免费生活垃圾接收、免费锚泊、免费交通等治理机制。同时,他表示十分愿意与检察机关和各部门共同探索更有效的协作共赢模式。
除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很多“益心为公”志愿者也参与到了案件的办理中。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局副局长支蓉蓉曾多次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我在环境执法的岗位上,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在证据采集和认定方面提出技术方面的意见。”支蓉蓉说,在工作领域中能碰到不少污染环境的案件,也可以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向检察院提供线索。同样是“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瑞昌市政协常委、农工党瑞昌总支卫生支部主委蔡秋明说:“各方共同落实长江大保护,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深有体会,很高兴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院专案分组共受理船舶污染有关案件线件,取得初步成效。本次调研同时发现了办案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如各地执法标准不统一,办案成效保持需要下更大力气等。最高检专案组要求,各专案分组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认识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习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持续聚焦流域污染治理统筹难、责任落实难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上下游联动、岸上岸下有效衔接,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下一步,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办案助推构建现代化船舶污染治理模式,形成谁保护生态谁受益、全社会遵法守法的法治氛围。(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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