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州丨“网红”老乡主动帮引流,女子花40万买粉丝,结果......
做一个网红直播卖货,只需要把手机支起来,对着镜头吆喝就可以了吗?没那么简单,没粉丝怎么办?徐州一小姑娘就经历了买粉骗局,40万打了水漂......
近日,沛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花钱涨粉丝、涨流量为诱饵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
90后徐州姑娘小李经营了一家童装店,平时喜欢在快手APP直播,梦想成为带货网红。
小菲说,她每月通过直播打广告、卖面膜,就可以轻松获得上万元收入,这让小李羡慕不已。
在小菲的介绍下,小李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位“涨粉达人”,希望借此开启网红之路。
“涨粉达人”自称姓张,曾在某视频平台工作过一段时间,对于账号涨粉引流很有门路。
这时,“涨粉达人”告诉她,由于给小李挑选的都是优质粉丝,要操作半个月左右,让她耐心等待。
就在小李开心又忐忑地等待“涨粉”时,小菲告诉她,自己合作的厂家最近在做活动,有一批品牌面膜价格低、口碑好、利润空间大,很适合在平台直播售卖。
对此,小菲通过微信向小李转发了一些直播技巧和加盟的材料,让小李安心等待。
去年9月初,“涨粉达人”联系小李,称20万粉丝的账号已做好,但账号流量太少,需要充值10万元。
过了一周,“涨粉达人”称有好消息,前期买粉、充流量的工作有了回报,他帮助小李接到一个广州的大广告,广告费30万元。
小菲也恭喜小李即将赚得第一桶金。本来还在犹豫的小李听了小菲的话,又给“涨粉达人”转账12万元。
此时的小李并未意识到上当受骗,直到警察打来电话,小李才得知,小菲和“涨粉达人”原来是同一人,自己被骗了。
沛县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一人分饰两角,首先以昵称“小菲”在视频平台注册了账号,从网上搬运了一个美女的视频资料进行上传,将自己包装成美女网红。
获取一定人气后,张某频繁地进入一些新人的直播间,先以老乡名义获取对方信任,然后利用受害人想要迅速涨粉、成为“网红”的心理,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涨粉达人”推荐给对方,从而以涨粉、充流量、接广告等为由,诈骗被害人钱财。
沛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沛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恋恋表示,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大火的同时,很多人也怀着成为“网红”一夜暴富的幻想,甚至为了“红”而百般设法不惜代价,这就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他们通常会持续关注受害人,从受害人的动态中了解受害人职业、习惯,然后对症下药,留言加好友索要微信,以涨粉接广告等借口,实施精准诈骗。
李恋恋提醒,在网上直播时,务必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在观看小视频或者使用直播平台时,要提高辨别是非和反诈骗能力,不要随意添加私人微信或QQ号,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更不要给陌生人转账,“你以为的天降横财,等待你的也可能是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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