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在2月5日上市敲钟的快手,在2月的第一天,收到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文统称“音集协”)下达的“要求快手App删除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的一纸公告。
公告中,音集协称,近日委托“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快手上未经许可使用音集协管理的录音制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发现涉嫌侵权复制录音制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达1.55亿部,2月1日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要求删除涉嫌侵权视频、停止侵权行为、自查歌曲版权的通知。
事件发生后,经济观察网记者第一时间向快手方面求证,官方曾表示晚些时候会做公开回应,不过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快手对于音集协公告及平台是否涉侵权问题的相关回复。
在音集协发出的公告中,经济观察网记者看到其上显示着“第一批”的字样,这就像是音集协面对快手的侵权行为,投出的第一弹。
2月2日,记者电话采访到了音集协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我们后面子弹多的是。”这一回应也进一步印证了记者的猜测,但他表示,先以一万部侵权作品向快手发公告,主要看其是否能解决平台的版权风险问题。
周亚平透露,最初是在2019年有版权人会员向音集协反映,快手方面存在侵权行为,自此,音集协开始了与快手方面的沟通。对此,记者也从快手内部加以了解,该协会确实早就与快手相关部门就音像作品版权问题展开接洽。
实际上,就合理使用版权作品,规避侵权风险问题,不只是快手,音集协与抖音、微视等国内大大小小的短视频平台都有接触。但截至目前,“只有这一家快手没有(和音集协)合作。”周亚平向记者讲述了快手方面与音集协沟通的表现形式,虽不拒绝,但“缺乏诚意,推诿,安排一个马上要离职的人来聊等。”他觉得,快手方面并没有意识到侵犯版权这件事有可能会给他们经营上带来一个很大的法律隐患。
音集协的官网中显示,在2020年11月7日举行了一场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周亚平告诉记者,当时只有快手一家平台缺席。“以快手为代表的部分平台逃避法律责任,至今尚存在数量惊人的侵权行为。”音集协声明称,已经就快手的侵权行为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投诉,同时,音集协诉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于2020年10月12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以个别作品为例起诉快手,周亚平的理解是,“先做一个判例,定个规矩”,他告诉记者,两年多的沟通没有任何进展,协会后方的权利人对于这种维权行为予以支持,“希望有一个司法判定,让大家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又不能做。”
其实,针对版权风险问题,快手在其招股书中明确表示,已与中国多个音乐版权拥有人及运营商订立协议,获准在平台上合法使用他们的音乐内容。
快手虽然表示,会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在平台上侵犯知识产权的时间或用户有关知识产权侵害的投诉,但从音集协公告的数据中可见,其平台上涉及侵权的作品仍高达1.55亿部。
记者搜索获悉,音集协是一个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在我国唯一存在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该组织成立于2008年,是由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愿集结组成的一个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在上文提及的维权情况通报会上,音集协披露了一组数据,已经有100多家会员陆续与音集协签署协议,向音集协授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短视频APP使用的音乐类录音制品相关权利。
记者从抖音方面获悉,2020年12月,其与音集协达成战略合作,就短视频、直播产品生态下的录音制品著作权授权模式展开研讨。不过,就记者问其与音集协的合作模式及版权费用收取问题,抖音方面未予以回应。
据周亚平透露,协会对使用者“一视同仁”,不会像个别独立的版权方那样,区别定价。不过,基于不同平台使用作品带来的价值、用户活跃度、流量等市场价值不同,在统一的计算方式下,收取的版权费用规模一定不同。
目前来看,音集协公告中显示快手侵权作品多达1.55亿部,问及版权费规模,周亚平表示,“根据它(快手)的营业额和版权在它收入中的所占的比重价值,毫无疑问,肯定是千万级的。”
当然,周亚平也表示,包括快手在内使用版权作品的平台方,可以直接与版权方合作,“不用经过我们,平台能与版权人间达成良好的合作共识,我们也乐见其成。”但他强调,中国有海量的版权方,使用作品的平台方多是与稍具规模版权方达成合作,很多版权人都处在维权与不能的尴尬境地。
“使用方挣得盆满钵满,但版权人却在那干瞪眼,他们没有收入,我们绝对不能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周亚平强调,音集协存在的意义就是促进产业上下游的融合和产业规范化发展。
“平台通过我们这个桥梁或出口,可以解决一揽子或大部分的版权法律风险。”周亚平告诉记者,音集协不仅可以给平台提供一个获得授权成本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反向,对于版权方而言,通过音集协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著作权对价。
采访中,周亚平反复提及“非营利”、“集体管理组织”是音集协的特点,并称协会的全年财务管理会受两个上级监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对于选择当下快手上市的关键节点发出公告,他直接表态,绝对不涉及相关企业公司间的竞争利益问题作为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不可能在行业当中选边站,组织中一旦发现有去牟利、营利的情况,都要受到制裁,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不含糊的。”
记者也采访了一家会涉及音像制品版权问题的移动互联网平台人士,其透露曾就平台内的一些音乐版权问题与音集协沟通,该协会多代表版权人发声。
对话过程中,周亚平坦言,“短视频本身就是一个新业态,此前也没有集体管理组织在这个领域里做过版权维护等问题。”特别是在短视频平台历经野蛮生长状态时,市场对于创新企业是一种包容的态度。
但伴随业态逐步成熟,以快手、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后,已然成为巨头。基于内容逐步迈向规模化发展的短视频平台,作为使用方,如何支付音像作品的版权对价,音集协需要与之“一起来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方式”。
当“快手通过内容获得了巨大红利,甚至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在周亚平看来,快手即将上市成为一家公众企业,其对自身经营上的规范性、法律风险的管控都应该负更大的责任,但就音集协与快手方面的沟通结果来看,周亚平觉得,最根本的一点是,快手的高层需要对版权问题加强认识。
从音集协的公告中可知,会持续对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监测,并继续分批对侵权链接进行公告。
对于快手上市前夕收到音集协的一纸通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朱逸聪指出,版权风波属于快手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在上市前夕爆发必然带来负面效应。
不过,从音集协与快手自2019年来便展开沟通来看,乘着内容的东风发展起来的快手,在其壮大的背后始终伴随着版权风险问题,而今处于上市缄默期的它,虽未就事件进行回应,但在接受资本市场的全盘考量之后,接下来它将如何处理这一问题,记者也将持续关注,予以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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