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晚上7点,我院2019级电影学(影视制片)四班和2019级电影学(影视制片)一班围绕“明星人设是否有利于他们发展”的辩题于二区401教室展开了辩论,电影学(影视制片)四班持正方,电影学(影视制片)一班持反方。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来自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的吴宇征同学,来自美术与设计学院的孙锦磊同学,以及来自广播电视学院的徐竹雯同学作为评委出席本场比赛。该场比赛由我院朱浩宇同学担任主持人
比赛开始前,双方进行了精彩的才艺表演。正方用打造“明星人设”的小品开门见山地引入了辩题,反方则用一首慷慨激昂的歌曲让本次比赛燃起了热烈的气氛。
辩论正式开始后,正方一辩开篇立论,为“明星人设”的定义做了很好的阐述,在市场、大众心理等方面举例论证了“明星人设”对明星的有利面。反方一辩则直接与正方在定义上产生了分歧,通过反驳对方举例的方式表明了本方观点,并在“社会道德”和“市场多元化”的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了“明星人设”对明星的阻碍。
到了驳论、对辩及自由辩论的环节,双方辩手在交锋后,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正方辩手用各种社会热点问题举例,有条不紊地丰富本方的论据;反方则把“明星人设”的问题上升到关于“物化”的问题,另辟蹊径地进行质疑。双方辩手各抒己见,细心地抓住对方论据中的漏洞,使得双方都险些陷入动摇本方论点的危机。
在双方结辩后,赛场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评委对比赛结果难以定夺,需要稍长的时间进行讨论,一名热心的观众对几位辩手的论据提出了自己有条理的质疑,再次点燃了赛场的战火,这场非正式的“辩论”也频频引发现场观众们热烈的掌声。
比赛结束后,吴宇征同学对本场比赛进行了点评。他认为双方的辩手都十分优秀,本次辩论也相当精彩。正方论点简单明了,死死地抓住“明星人设有利于商业”进行论证;反方的论点很复杂,对本方的论据也进行了分层的切割。但双方都没有准确地攻击到对方的观点,导致交锋过少,希望辩手们能吸取此次辩论的教训,避免同样的问题发生。他还在最后给双方辩手提出了几个小建议,如在辩论中注意时间、提问环节减少陈述等。
最后,徐竹雯同学公布了比赛结果——正方2019级电影学(影视制片)四班取得了本场比赛的胜利。正方三辩王芊蕊同学获得最佳辩手的称号,反方三辩虞红艳同学获得优秀辩手的称号。
期待制片四班在决赛中也能取得优异的成绩,也希望制片一班也能在比赛中收获经验,在之后不断进步和成长。
10月17日晚七点,我院主办的“新生杯”辩论赛在教学楼二区402教室顺利进行,对阵双方分别是正方19级电影学(影视制片)三班、反方19级电影学(院线管理)一班。我院邀请到了国际传播学院学习实践部的何家鎏、广播电视学院学习实践部的张文欣、戏剧影视学院辩论队的许敏三位17级同学担任本场比赛的评委,我院于千一同学担任主持人。比赛开始前,双方进行了精彩的才艺表演,把现场气氛带动了起来。
双方围绕“抖音爆红是否是好歌的标准”展开辩论。比赛过程中,正方对“抖音上爆红的歌曲”进行了定义,认为歌曲没有高低雅俗之分,能传递情绪,给平台和制作者带来收益,具有商业价值。但大数据调查显示,大部分人没时间享受高雅音乐,大众更需要的是贴近生活的歌曲,能更好的利用碎片化时间,“大众皆晓”和“爆红”两词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品味。
反方亦妙语连珠,从多方面阐述了抖音上爆红歌曲的标准,前提是要有一定的音乐内涵和歌词内涵,并不单是个人主观的喜好,它在作词作曲的音乐领域上是有客观标准的。真正的好歌不会因为平台而被埋没,抖音作为一个短视频平台,它的很多音乐具有替换性、非必需性。爆红不应该成为一种评判歌曲的标准,我们听多了觉得琅琅上口是因为“纯粹接触效应”。
赛后,许敏同学对本场比赛进行点评。她肯定了同学们出众的辩才与敏捷的思维,也指出了辩论双方的问题所在:正方重复提到的“碎片化时间”偏题,若加上真实案例与数据补充说明,陈词将更加饱满;反方应补充“语法错误”也是判断抖音上爆红歌曲的重要标准,若在巩固队友观点的基础上进行推论,将更具说服力。
最后,张文欣同学宣布比赛结果,正方电影学(影视制片)三班晋级,最佳辩手为反方三辩王煜宸,优秀辩手为正方三辩刘静怡。
正反双方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展示出了他们有礼有节的儒雅之风,充分发挥出了自己的辩论实力,让我们体验到了交流过程中语言碰撞的巨大魅力。希望晋级班级把握优势,改正不足,让我们一起期待决赛赛场上更多锋芒毕露,青春飞扬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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