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正式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必须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同时,第七十六条规定中,补充道:未在店铺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将处罚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90%以上的淘宝个人卖家将面临关店整改,巨额罚款的通知。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只有个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无需取得相关资质,无需登记。
在12月25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明确表示:微商等只要产生经营了,就应该按照这个法来规范和管理。
这意味着,不仅是淘宝、京东、的卖家们要办理营业执照;哪怕你没有淘宝店只是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等平台上;只要你是在网上卖东西,只要你是经营,你都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否则面临的就是巨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电子商务法有四条法规专门提到了跨境电商!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
按照上述规定,1月1日起,跨境电商交易将全部严格按照国家进出口管理条例,进行检验检疫、纳税、监督。
未开通微信验证身份的城市,将由当地海关直接电话核对。一旦查出是代购,将立即扣押商品,并处以巨额罚款。
广州、厦门、深圳.....等等等等全国多地的海关部门都已经启用“ 高科技 ”。。。
不要说你是在国内做个人代购了,就是你人在美国、澳洲、新加坡,你要邮寄商品回家,都得老老实实交税报关。。。。
所有网上销售商品都必须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且,自商品交易完成之日起,所有交易信息,必须保存不少于三年;
这意味着,从今天起基本上所有网上的商品交易,都必须开具发票;不开发票,呵呵。。。会有烦!
电子商务法的施行,已经不可避免;一味地抱怨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没办营业执照的,还剩三天,抓紧时间,赶紧办吧。没时间跑税务局办的,就自己在网上申请一个电子营业执照。(免得1月1日吃个十万的大罚单)
关于运营成本上涨,利润降低的担忧;我认为一视同仁。当大家都在开发票、交税点;那大家的起步点就还是一致的。成本的上升,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商品价格的上涨。做生意,就是要赚钱的,适当的提价不必过分担忧自己上调了商品价格后,就会没生意。
经过这一轮的大洗牌。电商将彻底告别野蛮生长阶段,假货、以次充好的商家将减少80%以上。当你的个人信息,营业执照,税务信息全部都公示,掌握在国家手上时,再卖假货自己心里都得先思量一番。
未来三天,全国的电商从业者,淘宝店家、微商代购、直播代购们都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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