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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2-25

搜索快手出现抖音快手不干了:“赔我500万元”!

  闲暇之余,我们不熟刷快手,就是看抖音,这两大短视频几乎占据了我们所有的闲暇时间,所以两者属于竞争对手。

  现在因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快手公司发现在“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今年以来,抖音与快手之间明争暗抢的火药味逐渐浓厚。同为短视频头部平台,抖音与快手分别拥有4亿日活与3亿日活,为了获得更多增长,二者不可避免会产生交锋。

  中教数据库小编认为,行业之间有竞争是正常的,而且应当受到鼓励,因为健康有序的同行竞争有助于实现行业目标,同时也使行业气氛活跃。

  其实大到企业与企业之间,小到公司内部员工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的竞争,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回归话题,原告快手公司认为,被告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索“快手”搜索相关产品,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实质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希望下载安装“快手”的网络用户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中搜索程序名称时,却在搜索结果第一条得到“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他人商品名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们都知道,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方法就是加强产品的含金量,以此来获得更多的用户。就像中教数据库,虽然行业内有很多学术数据库,但是中教数据库研发了自己的智能投稿直通车,可以支持一键投稿和一键选刊,另外还有论文写作智能平台,作者可以一边写以便保存,且写完之后可以直接利用智能投稿直通车进行投稿,可以说,中教数据库是唯一一个将作者、读者和期刊社联系在一起的学术数据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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