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富邦物流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
2020年6月,富邦物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获得ISO 9001:2015证书。
公司负责人陈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鲸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明伦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是√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是√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现代物流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关联较为紧密,当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时,物流行业会受到较大的风险,尤其是为特定行业提供物流服务的公司,表现会更加明显。
公司主要客户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内投资设立的中华纸业、亚洲浆纸、金隆浆纸业,相关客户所属造纸行业与经济景气息息相关。
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客户所在行业的经营状况会产生影响,进而使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客户集中风险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金光纸业投资的中华纸业、亚洲浆纸、金隆浆纸业、金东纸业,金光纸业隶属于印尼金光集团,是世界纸业十强之一,对物流服务商选择较为审慎,执行严格的评估和准入制度。
公司与金光纸业在国内投资设立的多家造纸与纸浆生产企业合作时间超过十余年,相关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0%以上,集中度较高。
尽管目前公司与金光纸业相关客户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该等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经营模式产生的风险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同时将有限的自营车辆资源集中于高附加值的业务和项目,公司对所接5 项目通过外协单位联运,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
在利用外协单位联运时,也增加了公司因外协方履行不力(如装卸失职、货物丢失、货物损坏、延迟交货等)而产生的风险。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大。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主要系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较大导致,存在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的风险。
偿债风险2020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金额为137,931,445.73元,资产负债率为90.10%。
公司基础物流经营业绩较好,在报告期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且银行借款均由关联方担保,但仍不能排除债务到期公司面临的偿还压力,公司存在偿债风险。
公司治理风险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不仅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而且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有效执行尚需一定时间,同时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也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安全事故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基础物流服务和供应链采购贸易,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包括车辆损失、伤亡人员赔付、交通主管部门处罚等。
尽管公司属于轻资产物流公司,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更不能排除由于车辆故障、路况、天气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释义释义项目 释义富邦物流、公司、股份公司指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富邦集团指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供销再生资源指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合营公司绿能新能源指宁波富邦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蔚澜环保指宁波蔚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合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环球云连指宁波环球云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港物联指宁波云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APP(中国)指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华纸业指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亚洲浆纸业指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6 金隆浆纸业指金隆浆纸业(江苏)有限公司金东纸业指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环益指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中外运指中外运物流宁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指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指《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审众环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信证券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报告期、本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7 第二节公司概况一、基本信息公司中文全称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及缩写Ningbo Fubang Logistics Co.,Ltd. FBL 证券简称富邦物流证券代码837074 法定代表人陈炜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唐明伦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8楼电话 传线-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8楼邮政编码31504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三、企业信息股票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7日挂牌时间2016年5月4日分层情况基础层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54道路运输业-G543道路货物运输-G5430道路货物运输主要业务基础物流服务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定客户从事货物联运、仓储管理等第三方基础物流服务,以及结合客户需求提供废纸、木(纸)浆、金属材料、煤炭等大宗原料供应链采购贸易的物流衍生业务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20,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0 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宋汉平),无一致行动人四、注册情况项目内容报告期内是否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H否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否注册资本20,000,000否五、中介机构主办券商(报告期内)安信证券主办券商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否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安信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孙艳章玲玲1年4年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2-9层六、自愿披露□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积为因到龄退休,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议案,选举陈炜为本届董事会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9 第三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盈利能力单位:元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382,403,797.59289,490,088.4732.10% 毛利率% 9.40% 10.3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8,027.12 -8,721,236.71 -57.8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330,263.15 -12,937,274.42 -41.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46.75% -2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62.24% -31.79% - 基本每股收益-0.69 -0.44 -56.82% (二)偿债能力单位:元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227,909,402.72200,225,827.4113.83% 负债总计205,344,335.91163,387,752.0325.6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65,066.8136,333,093.93 -37.8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31.82 -37.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1.85% 76.7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90.10% 81.60% - 流动比率0.920.82 - 利息保障倍数-0.020.22 - (三)营运情况单位:元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27,882.1722,885,491.84 -85.02% 应收账款周转率3.272.74 - 存货周转率00 - 10 (四)成长情况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3.83% -2.84% - 营业收入增长率% 32.10% 6.94% - 净利润增长率% 57.71% -1,860.62% - (五)股本情况单位:股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20,000,00020,000,0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00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000%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不适用 (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单位:元项目金额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42,899.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008,96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941,21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3,014.5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724,257.20 所得税影响数1,156,265.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55.7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562,236.03 (八)补充财务指标□适用√不适用 11 (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无影响。
(十)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0年10月29日,本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宁波市货物配载有限公司注销,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由3家变更为2家。
12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一)业务概要商业模式作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旗下发展现代物流业务的核心企业,公司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定客户从事货物联运、仓储管理等第三方基础物流服务,以及结合客户需求提供废纸、木(纸)浆、金属材料、煤炭等大宗原料供应链采购贸易的物流衍生业务。
公司主要战略合作伙伴为印度尼西亚金光集团,其下属约数百家法人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浆纸业、农业及食品业、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具体服务对象包括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基础物流服务,公司将有限的自营车辆资源集中于高附加值的业务和项目,公司对所接项目通过外协单位联运,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上海铁路局货运总代理资质,与外部船运公司、地方运输公司均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公路运输管理部、水路运输管理部和铁路运输管理部负责根据每笔运输订单的执行需要,进行外协运输资源的采购调度,并定期对外协运输单位进行管理与考核。
公司接到客户下达的货运指令后,公司公路运输管理部、水路运输管理部和铁路运输管理部共同拟定物流方案,调配公司运输车辆资源,并由各部门协调安排对应的外部运力资源,保障既定物流方案能够及时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12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比去年同期降低95.81%,主要是公司对合营企业供销再生资源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23,480,885.82元,对联营企业云港物联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为-17,162.08元。
2020年公司营业成本因营业收入的增长也同步增加了33.49%,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为运输支付如油费、保险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各项车务费用,也包括支付给外协运输单位的联运费用,如铁路公司的铁路运费,水运公司的各项船运费用,因而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
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增长31.17%,增加财务费用246.28万元,主要是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增加2,292.10万元,增加利息支出237.01万元。
2020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是由于2020年应收款与长期应收款与2019年同期余额不同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不同而产生的增减。
2020年公司投资收益、营业利润与净利润均比去年同期数据变化较大,主要是合营公司供销再生资源还处于前期建设时期,仍未能产生收益。
2020年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5.8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处置了一辆闲置商务车,车况保养较好,以高于当时净值17万处置,因此使得2019年的资产处置收益较高。
2020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因为是政府补贴收入的增加,主要是宁波市鼓励老旧营运车辆即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更替,公司将营运车辆淘汰5辆,收到政府补贴25万元,另外公司2020年收到先进企业补助、稳岗两直补贴、社保补助等4.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0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为公司处置老旧营运车辆损失支出5.8万元与逾期代缴税款滞纳金18.46万元。
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增长47.82%,主要是借款给合营企业,利息收入增加较多所致。
公司2020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12,075,404.01元,综合所述,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去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978,022.70元,增加34.53%,主要是公司2020年比去年同期少投资支付30,500,000元,2019年公司增加了对合营企业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支付的其他经营有关借款与收回的借款资金多9,992,797.50元,购建固定资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239,819.50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22%,主要是公司借入资金比去年同期增加62,720,000元,公司筹资支付的资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4,902,635.92元,导致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比去年同期增加6,217,364.08元。
(三)投资状况分析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宁波富邦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车辆租赁、销售等17,896,512.9017,730,862.772,148,894.56 -9,849,271.53 宁波环球云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10,673,447.149,370,163.7848,514.85 -345,798.55 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营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销售138,340,686.113,726,198.9696,846,119.99 -43,363,854.35 宁波云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物联网技术研发3,331,351.68982,837.920 -68,648.32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1、绿能新能源公司主要是采购与销售新能源货车与传统物流货车,公司投资成立绿能新能源公司旨在参与城市物流配送,运用互联网+智慧物流和新能源绿色物流车的运营模式,将城市内的传统物流升级为低耗能、低成本、无污染的新能源物流模式。
2、环球云连是着力于信息技术开发的公司,旨在通过自身研究开发相关货运软件与各相关联企业的实际软件运用,用互联网信息支持各相关联企业的业务开展。
3、供销再生资源公司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慧车联网物流、人工服务+智能物联网”技术及服务建立一个“全品类、全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属性的绿色智慧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垃圾中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这也是我公司在利用物流的优势,运用互联网技术,解决困扰政府的民生问题,分担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而成立的一家创新型公司。
17 4、云港物联着力于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国内货运代理、保险代理等业务,以打造智慧型物流平台,将物流相关业务进行整合与创新发展。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 三、持续经营评价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提供多式联运为主的第三方物流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长江三角区域储备了良好的货物资源和运力资源基础。
公司与APP(中国)下属中华纸业、亚洲浆纸等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些客户规模庞大,信誉良好,公司已为其服务已达二十余年,业务相对稳定,业务风险较小。
同时,公司借助这些优质客户在行业的巨大影响力积极开拓业务范围,拓展潜在客户,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实施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公司从末拖欠员工工资,也未无法支付供应商款项,公司融资贷款也从未逾期偿还18 第四节重大事件一、重大事件索引事项是或否索引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 四.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 四.二.(四)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 四.二.(五)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 四.二.(六)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 四.二.(七)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是√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 四.二.(八)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 四.二.(九)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是√否 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 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未经内部审议程序而实施的担保事项□是√否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 单位:元19 担保对象担保对象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担保期间担保类型责任类型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90,000,000090,000,0002019年8月22日2021年11月24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总计- 90,000,000090,000,000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项目汇总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90,000,0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0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00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无。
(三) 对外提供借款情况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 单位:元债务人债务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债务人是否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借款期间期初余额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借款利率是否履行审议程序是否存在抵质押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宁波供销再生为公司投资的否2020年1月5 2020年12月29 7,000,000.00 95,950,000.0 0 82,700,000.0 0 20,250,000.0 0 6.50%尚未履行否20 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日日宁波蔚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的合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否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058,000,000.0 0 53,000,000.0 0 5,000,000.00 6.50%已事前及时履行否总计- - - - 7,000,000 153,95 0,000 135,70 0,000 25,250,000 - - -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宁波蔚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为其经营及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向供销再生资源以及蔚澜环保提供借款,该借款为有偿借款,年利率为6.50%,符合市场定价,借款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本次对外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五)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单位:元具体事项类型预计金额发生金额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57,200,000.0025,888,968.58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4.其他351,550,000.00151,941,069.61 关联交易中其他发生金额为151,941,069.61元。
明细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总计150,560,000.00元;公司收取关联企业宁波富邦百家缘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我公司房屋租赁费45,714.29元;收取合营企业供销再生资源车辆租赁费1,306,151.78元;收取宁波富邦家具有限公司车辆租赁费29,203.54元。
(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单位:元交易类型审议金额交易金额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21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213,000,000243,950,000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宁波蔚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供销再生资源控股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800万元借款,实际公司向其出借5,800万元,已收回5,300万元。
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互保关系,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互保金额不超过15,500万元,为期两年,实际公司为其担保9,000万元。
控股股东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且担保事项为互为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2020年度公司向其出借9,595万元,收回8,270万元,剩余2,025万元。
该项借款超过了公司在2019年第二次临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故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进行追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20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但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单位:元事项类型协议签署时间临时公告披露时间交易对方交易/投资/合并标的交易/投资/合并对价对价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投资2020年8月14日2020年7月24日不适用宁波云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现金2,500,000.00元否否对外投资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7日不适用宁波富邦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10,000,000.00元否否事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云港物联符合公司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实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拓宽公司的收入来源,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的转型升级。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新能源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本次增资是在不影响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下,满足子公司对外投资需要。
(八)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来源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履行情况实际控制人2016年5月-挂牌同业竞争见承诺事项详细正在履行中22 或控股股东4日承诺情况所述其他股东2016年5月4日-挂牌同业竞争承诺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所述正在履行中董监高2016年5月4日-挂牌同业竞争承诺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所述正在履行中董监高2016年5月4日-挂牌限售承诺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所述正在履行中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6年5月4日-挂牌关联交易承诺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所述正在履行中其他股东2016年5月4日-挂牌关联交易承诺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所述正在履行中董监高2016年5月4日-挂牌关联交易承诺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所述正在履行中承诺事项详细情况:1、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挂牌时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企业、实体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企业、实体的控制权;或在该企业、实体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
2、限售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挂牌时均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3、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挂牌时均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将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关联方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单位:元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货币资金货币冻结900,000.000.39%保函保证金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抵押22,601,748.9010.31%并购贷款总计- - 23,501,748.9010.70%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货币资金冻结是公司在银行开具履约保证函支付的保证金。
23 固定资产抵押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的并购贷款,以完成对合营公司供销再生资源的增资。
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上述抵押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是否合并披露:□是√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W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宋汉平先生持有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的股份;同时持有宁波康德投资有限公司48.07%的出资,持有宁波康骏投资有限公司31.11%的出资,且康德投资和康骏投资分别持有富邦集团24.13%和27.07%的股份,宋汉平先生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25 宋汉平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3年9月至1985年6月,担任宁波日月五金一厂技术科长;1985年6月至1988年6月,担任宁波波美拉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8年6月至1992年9月,担任宁波裕江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1992年9月至1994年7月,担任宁波裕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7月至2002年4月,先后担任宁波亨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二轻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月至今担任富邦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四、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六、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七、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 26 八、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序号贷款方式贷款提供方贷款提供方类型贷款规模存续期间利息率起始日期终止日期1信用贷款工商银行江北支行银行12,760,000.002020年3月9日2026年2月26日5.5 2信用贷款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银行10,000,0002020年4月23日2021年4月21日5.0 3信用贷款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银行10,000,0002020年4月27日2021年4月26日5.0 4信用贷款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银行15,000,0002020年6月24日2021年6月23日4.9 5信用贷款工商银行江北支行银行9,900,0002020年7月14日2021年7月10日4.7 6信用贷款工商银行江北支行银行15,000,0002020年7月23日2021年7月23日4.7 7信用贷款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银行10,000,0002020年7月29日2021年7月27日4.9 8信用贷款工商银行江北支行银行9,900,0002020年8月13日2021年8月10日4.7 9信用贷款建设银行江北支行银行58,000,0002020年8月28日2021年8月28日4.8 合计- - - 150,560,000.0 - - - 九、权益分派情况(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7 (二)权益分派预案□适用√不适用 十、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适用√不适用 28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 基本情况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职起止日期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徐积为董事长男1959年2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4月22日王鲸航董事兼总经理男1964年12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陈炜董事男1972年7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章炜董事男1981年6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唐明伦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女1974年7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陈荣副总经理男1964年5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王文君监事会主席男1984年10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闵亚军监事男1975年7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郑宇职工代表监事男1986年12月2018年11月5日2021年11月4日董事会人数:5 监事会人数: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单位:股姓名职务期初持普通股股数数量变动期末持普通股股数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王鲸航董事兼总经理4,800,00004,800,00024.00% 00 29 唐明伦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700,0000700,0003.50% 00 陈荣副总经理700,0000700,0003.50% 00 王文君监事会主席200,0000200,0001.00% 00 闵亚军监事300,0000300,0001.50% 00 合计- 6,700,000 - 6,700,00033.50% 00 (三) 变动情况信息统计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按工作性质分类期初人数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人数运输人员570552 财务人员111012 运营人员140113 行政管理人员110011 技术人员3104 其他人员520349 员工总计14829141 按教育程度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博士00 硕士11 本科1616 专科2423 30 专科以下107101 员工总计148141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1、人员变化 公司人员由148人减少为141人。
2、薪酬政策 公司建立了较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并给予充分的发展空间和提升能力的机会;同时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3、培训体系 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
公司对入职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对在职员工进行业务及管理技能培训。
此外,公司定期对不同岗位的培训需求展开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单位:股□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原董事长徐积为因到龄退休,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令波为公司董事》议案,宋令波为公司新任董事,任职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
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议案,选举陈炜为本届董事会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
31 第七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事项是或否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是√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是√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是√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是√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否 一、公司治理(一) 制度与评估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有效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清晰、科学决策、协调运营,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2次监事会,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情形,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
公司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依法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的任职要求,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及义务。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分层决策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按照按照上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重要的人事变动、对外投资、融资、关联32 交易、担保等重大事项上操作规范。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报告期内,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以及《关于修改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议案。
(二) 三会运作情况1、三会召开情况会议类型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81、2020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2、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包括报出2019年度年报及各种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14个议案。
4、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6、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为关联公司提供借款等4个议案。
7、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宁波市货物配载有限公司议案。
8、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子公司竞拍仓储用地的议案。
监事会21、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报及各种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10项议案。
33 2、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9年半年度报告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股东大会61、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议案。
2、2020年4月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出2019年度年报及各种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12个议案。
4、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的大会,审议通过为关联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6、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分别依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力、职责履行权力控制、管理决策控制、内部监督以及决策执行的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组织架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运行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实践中能够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二、内部控制(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监事会在本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挂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1、业务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4.1项、6.1项、第8类、第9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煤炭销售(无储存),普通货物仓储;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汽车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34 纺织品及原料、机械配件、木材、塑料原料及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包装材料、纸浆、纸张及制品的批发、零售;汽车销售;废旧纸张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服务、贸易部门和渠道,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各项经营业务均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关系。
2、资产独立性 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历次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均经过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确认。
公司目前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的情形。
3、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均系公司专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情况。
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均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当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有关的财务事项,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5、机构独立性 公司设有公路运输管理部、铁路运输管理部、水路运输管理部、采购贸易部、财务部、内控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等7个职能部门。
公司独立运行,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及运行。
2、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本年度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35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公司已建立《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进一步健全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重大差错,公司信息披露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投资者保护(一)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适用√不适用 36 第八节财务会计报告一、审计报告是否审计是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无 □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1)3910003号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2-9层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4月27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孙艳章玲玲1年4年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是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1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16万元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3910003号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物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邦物流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富邦物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其他信息包括富邦物流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富邦物流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富邦物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富邦物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8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富邦物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富邦物流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1996年1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并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万元。
其中:林振汉将其原持有的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宁波白纸板厂,宁波白纸板厂再以实物投入人民币25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宁波白纸板厂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27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90%;宁波保税区辰新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宁波中轻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宁波中轻房地产有限公司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3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
2000年3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宁波中轻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宁波振达日化总厂。
2000年3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宁波白纸板厂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宁波振达日化总厂出资人民币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上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甬世会验[2000]4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1年11月,根据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纸联运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复函》(甬国资企[2001]88号)和股权转让协议、临时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改制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万元,宁波白纸板厂将其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59 持有的有限公司50%股权分别转让给王鲸航38%、陆文荣5%、史光煊5%、周开划2%;宁波振达日化总厂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股权分别转让给王学苏5%、陈荣2%、杨幸儿2%、赵军1%。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宁波白纸板厂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40%;王鲸航出资人民币190万元,占38%;陆文荣出资人民币25万元,占5%;史光煊出资人民币25万元,占5%;王学苏出资人民币25万元,占5%;周开划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2%;陈荣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2%;杨幸儿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2%;赵军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1%。
上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威验字[2001]337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2年6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宁波白纸板厂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5月,根据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纸联运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甬国资委办[2003]70号)和股权转让协议、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王鲸航将持有的有限公司14%股权转让给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陆文荣、史光煊及王学苏分别将各自所持有的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给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开划、陈荣及杨幸儿分别将各自所持有的有限公司0.5%股权转让给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按转让后的股权比例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富邦物流有限公司。
上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甬世会验[2003]1158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4年9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临时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陆文荣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5%股权分别转让给沙一2%、唐明伦1.5%。
2009年5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赵军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股权转让给沙一。
2009年11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临时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史光煊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沙一。
2014年7月14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沙一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5%股权分别转让给陈荣2%、洪娟1%、王文君0.5%;王学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5%股权分别转让给唐明伦2%、徐婕1.5%;周开划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给刘轶;杨幸儿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股权分别转让给任运红1%、王文君0.5%。
2014年7月20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60 万元,由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60%;王鲸航出资人民币480万元,占24%;沙一出资人民币60万元,占3%;唐明伦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占3.5%;陈荣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占3.5%;徐婕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1.5%;刘轶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1.5%;任运红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洪娟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王文君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
2015年7月28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沙一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股权分别转让给沙洲1%、虞巍慧1%、朱建波1%。
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60%;王鲸航出资人民币480万元,占24%;唐明伦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占3.5%;陈荣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占3.5%;徐婕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1.5%;刘轶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1.5%;任运红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洪娟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王文君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沙洲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虞巍慧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朱建波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1%。
2015年11月2日,经股东会决议批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并以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42,379,611.46元为基准,折合股份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余额人民币22,379,611.46元计入资本公积。
该次变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5]31120011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5年11月23日,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股份制改制,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2H的营业执照,住所: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法定代表人:徐积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2016年3月31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683号)批复,2016年5月4日公司股票开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代码:837074,股票简称:富邦物流。
2018年11月,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会决议批准,股东刘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股权转让给闵亚军。
2019年4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沙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股权全部转让给任运红和洪娟。
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61 2019年6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虞巍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股权全部转让给洪娟。
本公司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4.1项、6.1项、第8类、第9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煤炭销售(无储存),普通货物仓储;国内陆路货运代理;报关、报检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汽车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纺织品及原料、机械配件、木材、塑料原料及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包装材料、纸浆、纸张及制品的批发、零售;汽车销售;废旧纸张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公路货运、联运、仓储及煤炭、金属材料与废纸贸易等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62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2“收入”各项描述。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2、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63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64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65 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8“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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