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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四(1948年6月21日-1991年6月9日),男,本名宋永佳,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20世纪80年代末哈尔滨、黑龙江乃至东北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集团头目之一。
乔四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在1991年因操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杀人罪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0世纪80年代初横行东北城市哈尔滨,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
1980年之前,乔四是一个普通瓦砖工人。后来纠集流氓帮助政府和开发商用暴力处理拆迁。
20世纪80年代初期,乔四开始承包了哈尔滨市内大量的拆迁工程,他发现政府的动迁、规划、基建等部门在城建中遇到不愿搬迁的钉子户十分头疼,乔四瞅准了这个“机遇”,招揽了一帮闲杂人员,专门揽拆迁工程拔钉子户。凭借恐吓、行贿和施暴,没过多久,便成了哈尔滨市龙华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龙华一工区主任。
1986年5月,乔四因为承揽新发小区拆迁工程与另外两个拆迁队发生纠纷。他在工地大打出手,先伤一人,后又用啤酒瓶打昏另一人。他还气焰嚣张地宣称:这儿的活不准你们干,全部给滚开 。迫使另外两个拆迁队退出了这一拆迁工程。 乔四以8万元承包了道里菜市场的一部分拆迁工程,转手一倒卖,就赚了10万元。在北环路拆迁工程中,乔四获暴利63万元。几年过去,乔四就霸占了哈尔滨市大部分拆迁市场。乔四的起家主要靠的是当时承包老城改造的拆迁工程,并结交了不少政府内的大员,从此有了保护伞。
以乔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三年间作案130多起。乔四靠威胁恫吓“钉子户”起家到发迹也就是那三年时间,李正光“功不可没”。
1991年6月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永佳(乔四)、郝伟涛(郝瘸子)、陈建滨、杨德光四个流氓犯罪团伙的47名罪犯进行宣判,其中宋永佳、郝伟涛、王伟范、陈建滨、杨德光、马龙、生得全、赵凡木、马殿龙、刘国庆、王树怀、霍灿荣、于庆海、张晓波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乔四在一个荒山处被枪决。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基建处副处长杨俊恒受贿3900元,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
哈尔滨车辆厂基建处工程师王国强受贿4000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
黑龙江省供销社日用品供销公司总务科科长腾礼受贿4300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
哈尔滨市汽车公司材料科科长李日全贪污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黑龙江视察工作,听取时任省委书记孙维本汇报黑龙江省的社会治安情况后,当即指出:“要保持严打斗争的好势头、年年打、月月打、天天打,不让他站住脚跟,结帮成伙。现今一些地方的犯罪集团有了汽车、摩托车、报话机、还有联络信号。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打掉,被打垮了,日本侵略者被打跑了,东北土匪消灭了,这些团伙有啥了不起的,露头一个打一个。”
8.10后,这几个黑社会团伙的人作鸟兽散,负案在逃者达84人。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法院将先到案者的47人进行审判,其中死刑14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判决书中乔四被认定:参与14起流氓犯罪,其组织策划,指挥纠集多人持械绑架伤害他人四起,动手伤害、殴打12人,致7人轻伤,指使同伙致伤2人系流氓共同犯罪之主犯。且犯有贪污、赌博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维持了原判。1991年6月9日,乔四等14名犯罪分子在距离哈尔滨18公里的陈家岗刑场执行枪决,终年43岁。
因哈尔滨带有黑社会色彩流氓犯罪团伙,受到处理的最高级别官员,是道里公安分局副局长梁伟,经过16年信访,2006年梁伟恢复职务,继续任道里分局副局长。2011年初,班子调整调入哈尔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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