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保定市清苑区男子牛某某和女子任某某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向数百人吸收存款,并转借至当地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赚取利息差额,总金额高达10.9亿余元,由于资金链断裂,有2.4亿左右的差额无法返还投资人,二人之所以能够短时间募集如此多的民间存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被告人牛某某是当地颇有名气的企业家,3月2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据了解,牛某某为清苑区一知名企业家,被批捕前还是清苑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而任某则是当地一名进修学校教师,二人均与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主任杨某及丈夫王某相熟。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任某某、牛某某在不具备吸收存款资质情况下,通过口口相传,以保定宝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保定泽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从社会公众手中大量非法吸收资金,并允诺给予一定的利息,二人将从他人手中所非法吸收的大量资金以其二人名义转给杨某支配和使用,从中赚取利息差额。
2018年8月中旬,牛某某多次催促杨某还钱,拖延一个多月后仍无结果,感觉资金链出现了问题,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农村信用联社的杨某夫妻被警方抓获,牛某某和任某某也因涉案其中而身陷囹圄,牛某某更因此事在2019年1月14日被终止了清苑区人大代表资格。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任某共计非法吸收178名集资参与人存款人民币698903485.75元,归还本息人民币566627476元,支付本息金额与吸收存款金额的差额人民币132276009.75元;被告人牛某共计非法吸收41名集资参与人存款人民币404608625元,归还本息人民币287661572元,支付本息金额与吸收存款金额的差额人民币116947053元,二人未兑付的非法集资款共计人民币220507989.75元,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
2021年1月27日,清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任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牛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任某和牛某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3月2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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