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盐边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12月19日,盐边县红格镇谢某某到红格派出所报案称,他通过“快手”视频网络平台认识一自称叫“李梦婷”的女孩,二人在网上交往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李梦婷”以各种理由向谢某某索要钱财共计2.3万余元,现查找不到“李梦婷”,请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警后,红格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查,谢某某于2018年11月通过“快手”视频网络平台认识一自称叫“李梦婷”的女孩,随后二人添加了微信(微信名叫李梦)开始交往,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期间,“李梦婷”以摔伤了需要医药费、见面需要红包等借口向谢某某骗取钱财,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分四次向谢某某索要500元、2500元、10000元金额不等。虽双方从未见面、视频过,但谢某某一直深信不疑。
直至2018年11月18日,“李梦婷”再次向谢某某借款10000元,谢的家人知道后问其原因,并叫他带“李梦婷”回家来认识一下。后谢某某联系“李梦婷”, “李梦婷”叫他到四川凉山州会理县见面并还钱,然而当谢某某及家人到会理后一直联系不到“李梦婷”。后到“李梦婷”原来提供的地址去寻找,却都说没这个人,此时谢某某才知道被骗了。
办案民警综合采用多种侦查手段,终于查明,“李梦婷”实名为王某(男,会理县人),并于今年 7月5日在会理县将其抓获。
王某供述:2018年11月,其通过快手认识谢某某,王某谎称自己是女的,并在网上下载了美女照片发在朋友圈冒充自己,二人随后添加了微信,在微信上交往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其间,他共四次以各种借口向谢某某骗取钱财23000余元。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www.douyinkuaishou.cc/?id=4590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抖音快手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