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胶州16岁高中生小牟因沉溺于网络游戏,在不到50天的时间内偷偷转走母亲20万积蓄,用以打赏主播和购买游戏皮肤。家人获悉后,追回一部分费用。目前,小牟在快手平台上打赏主播的12.6万元仍未追回,平台表示只要符合退款条件,将尽快退费。
16岁的胶州少年小牟目前正在读高一,今年以来受到疫情影响,长时间上网课的小牟迷恋上一款名为《和平精英》的手机游戏,为了能在游戏中变的“更厉害”,小牟便开始购买各种游戏道具(皮肤),可是作为一名高中生,小牟手里的零花钱有限,于是他就向到了从母亲那儿偷钱。从3月初开始,小牟偷偷从母亲手机给自己转账,截止到4月21日被父亲发现,总共转走了20万余元,而这些钱全部被用于购买游戏道具和打赏游戏主播。
“我是干建筑装修的,老婆卡里的钱是我们的积蓄。”小牟的父亲牟先生告诉记者。4月21日,他要给工人发工资,因为着急用钱便想着从妻子卡里转2万元应急,没想到卡里却只剩下2000余元。牟先生被吓到了,他赶紧到银行调取了流水,却发现竟然是儿子所为。气急之下,牟先生曾想到打儿子,但最终只是狠狠地扇了自己几个耳光。“养不教父之过,我下不去手打他。”牟先生说,因为儿子是未成年人且未经过他们的同意私自在网络上消费,他便想着联系各大平台追回这笔钱。经过多方奔走,牟先生和家人追回了一部分,但是小牟在快手平台上打赏主播的12.6万元却迟迟没有追回。
据了解,牟先生和家人与快手平台联系之后,平台需要牟先生提供儿子在打赏时周围没有家人的视频证据,但牟先生没法提供。“他都是偷偷打赏,我们怎么可能拍下视频,要是有视频,早就发现并制止他了。”牟先生说。8月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快手客服未成年人专线,工作人员答复称,针对这样的情况,需要孩子的监护人拨打专线电话进行问题反馈,平台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监护人需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链接,提交孩子账号、消费金额、第一次消费时间以及打赏过程描述等一系列信息,平台会根据举证材料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平台将于48小时完成审核并通过用户账号进行反馈,只要确认该消费确实是无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消费行为,平台会百分百为用户办理退款,并在十日内退还未成年人的消费金额。
“9岁儿子打赏主播花家里上万元积蓄。” “8岁儿子疫情期间在某游戏和短视频平台花费4万多元。” “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元彩礼。” “护士的10岁儿子打赏主播10万元。”
受疫情影响,因为上网课和参加网络培训,中小学生频繁使用手机、Pad等电子产品。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常情况下,家长向直播服务方主张返还打赏款项时,直播服务方往往要求家长提出证据,证明直播打赏的实施人是孩子不是其本人。
为避免陷入维权困境,家长应当提升留存证据的意识,注意保留用户注册信息、聊天记录、位置信息、打赏习惯、日常消费习惯等能够证明是孩子进行直播打赏的证据。
此外还需提醒的是,家长对孩子进行网络消费等社会活动负有管理、监督的法定义务,同时作为自己账户的管理人,负有对个人信息和账户内财务进行谨慎管理的义务。
在发现孩子使用自己账户进行大额或者高频率直播打赏时,一定要及时通知直播服务方并要求锁定用户,同时解绑银行卡,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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