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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0-09

90后夫妻离婚请法院分割抖音直播卖货号?涉虚拟财产纠纷越来越普遍

  三湘都市报6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贺伦明 孙百灵)随着快手、抖音等自媒体的发展及带来的经济效益,关于虚拟财产的分割也备受关注。近日,岳阳临湘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因涉及夫妻双方经营的直播卖货抖音号,而引发众人关注。

  2014年10月,李娟(化名)与钟涛(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感情破裂,李娟于2022年3月向临湘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起财产分割中,两人对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商品房无争议,唯独是两人曾共同经营的一个直播售卖渔具的抖音号僵持不下,毕竟抖音号粉丝多达10万余人。

  对此,承办法官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同时认为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商业价值,有财产属性;但其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好简单的当作普通财产来进行分割。

  最终,经法官调解,李娟与钟涛就财产分割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品房共同赠与小孩,按揭贷款由男方偿还;抖音号由男方使用和经营,经营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也归他所有,婚内因共同经营对外所欠货款的债务也由男方负责偿还;钟涛分期向李娟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付款期间该抖音号因不可抗力被封号冻结、或不再经营,李娟对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放弃主张。

  关于虚拟财产分割的案子,近年来时有发生。早在2017年,浙江宁波的小七(化名)就因继承了父亲的《魔兽世界》网游账号,引发了众网友的关注。不过,根据《魔兽世界》发行商暴雪娱乐公司相关规定,虽然小七继承了账号,但账号等数字财产的所有权仍限定为暴雪娱乐公司,且不允许账号转让、买卖。

  2018年2月,全国首例因合伙纠纷引发的微信公众号分割案件由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受理。“**意见公众号”因关注时装、美妆、美食、家居及旅行等侧重女性消费升级的生活方式,一年内就获取了高达10万+的高质量、高消费力粉丝关注。2017年7月,被告擅自更改公众号、微博、邮箱、银行卡密码,意图将公众号据为己有,导致四人合伙公众号无法正常运营,由此闹上了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该公众号的商业价值为400万元,由此作出了财产分割,限被告折价补偿三位合伙人相应的费用。

  2020年4月27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离婚后分割网红店铺纠纷。郭某与杨某夫妇婚后共同经营网店销售服装,杨某因其甜美的长相,时尚的穿搭,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网红”,拥有超高人气,也给店铺带来了不菲的经济价值。后两人感情不和而离婚,对共同经营的店铺分割上产生纠纷。经法官调解,郭某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杨某名义注册的淘宝店铺及微博账号归杨某所有,并由杨某承担上述店铺及微博账号自双方离婚后所产生的盈亏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虚拟财产是有其财产价值的,分割时还是得有一个参照,如果抖音等账号只是用于个人生活需要的软件,自然而然还得当事人继续使用。”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虚拟财产这一类数字财产,是具有价值性的。这类账号中,或是存在自身延伸出来的经济价值,或是经过前期投入而沉淀下来的经济价值,在相关纠纷中,需要进行分割。

  在分割相关账号价值前,需要先弄清平台方(网络公司)的相关条款,是否对账号设置了限制,比如有些账号不能买卖,平台方始终保留所有权,只是让用户拥有使用权。从法理上来讲,由于一些用户不具备所有权,相关处分亦是存在一定争议。用户处分的可能只是使用权,或由该账号延伸的经济价值,这也给司法审判一个很大的挑战。在实践中,一般是根据账号的经济沉淀所产生的价值来分割,再按照竞价、折价等方式来处置。

  涉虚拟财产的纠纷屡见不鲜,李健建议,当事人应明确账号的具体权属,弄清自己拿到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其次,例如企业经营需要员工以个人名义注册账号,最好是与员工提前进行书面约定账号收益的实际归属,以避免因人事调动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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