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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25

夫妻关系到了什么地步就应该坚定地说一声“byebye”

  首先,我在这里要表达一下我的观点,我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把离婚往往看得非常可怕,觉得离婚是一件坏事情,而且离婚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尤其是第一个观念:离婚是个坏事情。但是我们可以这样想:如果你身上有病,看病这是好事情;如果你有个瘤,把瘤子拿掉是好事情;如果你的婚姻是错误的,离婚就是纠正婚姻的错误,所以离婚就是好事情。

  美国的婚姻学家总结了这么几条,就是凡是符合这几条中任何一条,你都应该选择离婚。

  但是一定要记住,是习惯性的,偶然骂几下、打一拳、踹一脚,后边给你检讨了,以后再没有打过你,再没骂过你,再没有侮辱过你,那个不算,一定是习惯性的暴力行为。

  这个暴力行为包括殴打,辱骂和冷暴力,就是完全不理你,一直不理你,长时间不理你,是习惯性的。离婚!

  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每一个角色都有它固定的职能,你必须清楚你的职能是什么,就是要你干什么,你知道不知道?

  就是有你和没有你是一样的,就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把家当旅馆来居住,他(她)不负任何责任。你说他(她)也不听,相当于影子丈夫影子妻子。离婚!

  就是不跟你打招呼,也不告诉你他(她)干什么去,反正就是不见了,几个月也找不到人。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写信不回,反正就是杳无音信,也不给你打招呼,离婚!

  所谓的社会不良行为就是远没有达到犯罪的这个程度,但却对他人,对社会,对自身的利益,健康等有损害,比如说酗酒、赌博等等。

  有这些社会不良行为,就应该离开他(她),因为他(她)会把另外一方拖入灾难里边去。

  他(她)赌博输得一塌糊涂,你得给他(她)还钱,你还担惊受怕。他(她)酗酒长期酗酒,损害自己的健康,回来还耍酒疯,屡教不改。

  比如说,一个是利他主义者,喜欢帮助别人,凡事总为他人去想,另一个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一个更加追求精神生活,另一个是消费主义者、物质主义者。

  这个价值系统的差异太大了,双方会常常因为价值系统的不同而发生冲突,根本谈不上什么和谐。离婚,byebye!

  两个人在一块,很难找到共同的东西,在一块就是折磨,在一块就是痛苦,在一块就是无趣,离婚!

  为什么这一点也作为离婚的重要条件?因为比如说当丈夫有性取向问题,他就不能满足妻子的情感和生理需要。他的心是在男性的身上,不在妻子的身上,这个时候,妻子有权提出离婚。

  但是如果丈夫或者妻子是两栖性同性恋(两栖性同性恋就是同时可以把同性和异性都可以作为性对象),这个时候要不要离婚,得审慎考虑。

  我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他(她)基本上不能把异性作为性对象,所以他(她)在家庭里边没法履行,他(她)对另一方在生理需要方面的责任。

  让他(她)去爱他该爱的人去吧。他(她)爱狗,爱猫,让他(她)自己爱去。你有权利获得幸福,这一点也是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

  最后一点,一方高度地依赖于他(她)的父母,高度地依赖于他(她)的父母,这必须加上“高度”。

  为什么一方高度依赖他(她)的父母也要作为离婚的条件?因为当一方高度依赖自己的父母的时候,他(她)就会把他(她)的配偶看得很低很低,他(她)的心就不在这个配偶身上,这个时候要分开。

  任何人都不能放弃追求幸福的权利和自由,既然追求幸福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你在现在的婚姻里边得不到你要得到的幸福,那要婚姻干什么,婚姻不能给你带来幸福,那要婚姻什么?

  我个人还有一个总结,如果一方有严重的心理障碍,离婚!尤其是偏执性人格障碍和边缘性人格障碍,还有强迫性人格障碍,离婚!

  偏执性人格障碍永远自己都是对的,永远别人都是错的,死不改悔。跟这种人一块生活太痛苦了,哪怕一个人过,都不要跟这种人过,叫他(她)一个人折磨他自己去。

  这是我把国外总结的离婚的几个重要的条件,我自己又加了一个条件,告诉大家,供大家参考。

  王国荣,心理学家,独立学者,作家,中国整体心理疗法的创立者、中国循证心理疗法第一人。曾任心理医生杂志社首席学术顾问,上海博爱医院高级心理治疗师,是中国国内最有实力与天赋的心理学家之一。

  出版了十余部有影响力的心理学专著,其中《学生心理问题突破性治疗》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数百所大学列为馆藏图书,《50 种心理治疗与调适方法》获中国高等院校出版社联盟最受读者欢迎图书奖,《人生最重要的 10 种关系》被中国文化出版社列为心理学大师系列丛书,《与抑郁症握手言和》荣获最受读者欢迎专业图书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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