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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18

华商记者重庆暗访APP线万元?

  今年3月初,吴明所说的这家公司在重庆举办了为期2天的培训会,华商报记者以听课者身份全程参加了2天的会议。培训人员在介绍经营方式和分配方案的同时,鼓动参会人员加入或介绍人加入使用该App消费。

  2月底,吴明告知华商报记者该App所属公司将于3月7日、8日在重庆举办培训会,记者便以听课者的身份到重庆进行调查。

  3月7日上午,该培训会在重庆渝北区某酒店举行,共有200余人参会。据介绍,该培训会原计划在深圳举办,但因疫情防控要求临时改到重庆。

  记者注意到,部分参会人员与该公司核心成员非常熟悉。据培训人员的介绍,参会人员来自四川、辽宁、浙江等地,很多都是吴明所购买产品的商家,这些商家大多是一些非知名品牌企业。

  华商报记者全程参加了为期2天的培训会,听了7名公司核心成员对该平台的介绍。培训中,自称该公司创始人的徐某某称,该App做的是数字生意,在别的地方买东西一次性买卖,买在该App买东西会产生数据,会得到“换票”,可以实现“买单赚钱”。

  培训中,多名培训人员提到“购物送5倍换票”“买单赚钱”“消费者受益”的概念,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徐某某在培训中举例:如果一个人没钱怎么办,那他可以借2万元,在App爆款区购买商品,这样就可得到10万“换票”,按每天千分之一兑换成100“换豆”每天可以提现,七八个月后就可赚回2万元,之后还能继续转化提现。

  除此之外,多名培训者都提到他们没有入门费,注册App用户也不强制消费,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拉进用户也不会获得提成,所以他们不是传销,而是可让大家实现“共同富裕”的工具。

  培训人员汪某某细讲述了该App的运营方式和分配办法。汪某某称,App内的“换票”等同于积分,获得“换票”有两种方式:线上购物获得厂商赠送换票和线下联盟商家消费获得商家赠送的换票。用户获得“换票”后,可用“换票”到“换票商城”兑换其他商品,也可以通过浏览或分享厂商广告,按当日换票总数千分之一转化为“换豆”,“换豆”可充值话费或买机票等,也可以满100“换豆”兑换80元广告奖金。

  汪某某称,公司计划首批招募11111新个体,新个体就是在App消费满20万元的用户,这些新个体终身享受“爆款区”赠送5倍“换票”的权益。

  按照汪某某所说返利方案计算,消费20万元获赠100万“换票”,可转化提现80万元左右。

  记者通过汪某某与现场参会人员的互动中发现,现场消费满20万元的新个体很多,甚至有人拥有几个消费满20万元的新个体账户。一位来自成都的用户就消费满20万元,他就获得了100万“换票”,每天可转换千分之一的“换豆”提现,直到100万“换票”用完。

  在介绍该分配方式的同时,汪某某在现场还鼓动参会人员成为消费满20万元的新个体。另外,汪某某表示,如果你觉得App用着很好,可以推荐给别人,直接推荐“爆款区”消费,可按消费金额6%加速推荐人账户换票转化为换豆;间接推荐,可按消费金额2%加速推荐人账户换票转化为换豆。比如,用户直接推荐的消费了1万元,直接推荐人当天转化千分之一的基础上,再转化600“换豆”,间接推荐的就是再转化200“换豆”。

  华商报记者现场询问多名App使用者,他们均表示用“换票”兑换商品有些划不来,他们都为等着将“换票”转化为“换豆”提现。

  根据培训人员所说,对于入驻App的商家而言,只要是合法经营,上传相关资料就可免费成为联盟商家,商家80%的销售额秒到账,让利20%获赠等值“换票”。用户直接推荐商家,可获得商家让利金额3%换豆奖励;间接推荐商家,可获得商家让利金额1%换豆奖励。

  培训中,记者试图了解加盟商家是否是按10倍价格结算,但在场几位商家均不愿透露。

  在培训的间隙,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给消费者赠送的“换票”是厂商让利赠送的(根据该App的规则:厂商让利只有每笔消费金额的20%,赠送“换票”则是消费金额的5倍,存在巨大差距),而不是公司给的,这与其他项目是不一样的,不存在没有新的用户加入,前边的返利就拿不到的问题。另外,分享者不赚被分享者的钱(虽然介绍人到App消费,但不能赚被介绍人的钱,只能加速转化自己的“换票”),再加上没有入门费,所以他们不是传销。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培训人员讲解的间隙,一直推广“买单赚钱”“消费赚钱”“购物返利”概念,也强调该App的经营模式哪些细节与传销有所不同,同时不断地介绍现场某某参会人员每天可以赚多少钱,并且非常安全。一位培训人员甚至表示,即便他以后去世了,这个App肯定也会存在。

  根据培训会上的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一年多,注册会员超过100万,活跃会员20多万人,并在全国成立了30多家运营中心。另外,有培训人员称公司2021年营业额超过4亿元。

  3月10日,华商报记者将该公司相关运营模式反映给其公司注册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模式后表示,由于该企业运营模式中没有“入门费”,暂时还不能按传销进行调查,具体如何处理需向上级汇报。

  2016年,山东潍坊警方查处过一起“购物返利”案件,该案主要以线下超市为主。其门面和物品陈设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卖日用品、手机、粮油等等,但是这些东西的价格远高于市面上的销售价格。比如“正规超市40元左右的一箱奶,在这里标价竟达100多元;集市上20多元一袋的小米,在这里卖80多元。”虽然价格高,却吸引了不少人来买,诱人之处就在于“消费返现”的规则:买200元的商品附赠价值200元购物卡,一个月后可以兑换现金和等值商品,但最终因资金链断裂破灭。当时,相关部门认定这是一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相关部门总结其特点为: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商城”“XX易购”“XX商贸”“XX公益基金”“XX网购”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旗号,在宣传中使用“你消费、我买单”“全民创业、全民致富”“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蛊惑性词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平台”,引诱大家投资返利,个人获取暴利的目的。

  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一般无最低消费额,只要在指定的商店中以高出正常价格数倍的资金购物,满XX天即可全额返还货款。

  隐蔽性强:“购物返现”模式的资金流向不明,购物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现金支付。

  投机性强:“购物返现”模式是一种金钱再分配游戏,某些利欲熏心的投机者通过带头炒作,引诱公众不理性消费,以达到个人套利的目的。但该模式无明显的盈利点,往往是利用新会员的资金支付老会员的报酬,违背价值规律,无法长期维系,最终将会出现资金链断裂,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就曾联合发布《防范“消费返利”风险 谨防利益受损》的提示。

  提示中称,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广大公众和商家提高警惕,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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