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关于推广北京市、浙江省金华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金华市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出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主管部门职责,理顺批准登记流程,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金华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经验印发给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金华作为“双减”工作试点地市,始终聚焦堵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敢为人先,努力为“双减”先行探路,在有效减轻校内课业负担的基础上,积极破解校外培训机构长期存在的监管缺位、监管乏力的问题,在100%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任务后,率先在全国出台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4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全方位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治理工作。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介绍,经摸排梳理,全市共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5160家,从业人员2.06万名,其中学科类1124家,非学科类4000余家。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金华的经验主要是:强化系统推进聚合力,制定一套标准促规范,创新工作方法强监管。
我市通过专班化运作、清单化管理、集中式攻坚、下沉式督导等举措,强化系统推进聚合力。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建综合协调、课后服务等6个专项小组,迅速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近期任务清单等6张清单,坚持“每日一碰头”“一周一例会”“半月一通报”,确保责任落实。开展“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将开展“两转一停”治理、查处违规办学等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建立月度考核通报制度,营造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市领导带头督导、专班专题督导、责任督学集中督导、社会力量协同督导等工作机制。9月1日以来,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下发督办单30份。
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4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为规范治理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了遵循。明晰举办流程,参照学科类管理模式,实行属地化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许可,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流程办理,实行“一点一证”规范登记注册。明确开办标准,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条件、开办资金、机构名称、场地、培训内容、师资等作出明确规定。规定收付费要求,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鼓励实施先培训后付费;预收费监管采取按成本预拨、计次消费和隔天划转拨付。
按照“依法依规、堵疏结合、分类引导、平稳有序”原则,我市创新“联系+排摸”动态掌握底数、“分类+鉴定”细化工作标准、“简化+联办”优化办理流程、“线上+线下”强化常态监管、“严查+通报”形成震慑效应的“五加”工作法,努力让培训更好回归教育本源。截至目前,1124家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压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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