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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10

娱乐法评论|网红直播被封?关于直播主播的法律问题

  近日,据媒体爆料,抖音百万级网红博主二辰在直播时因侮辱女性而被抖音官方封号。与此同时,B站知名up主LexBurner在直播中因多次发表不当言论,涉及引战、攻击他人等也被官方封号。两大平台百万级up主在直播中相继封号,不禁让人反思,除之前我们讨论过带货主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责任外,其他主播还应该遵守哪些法律?

  首先来看,短视频平台对直播主播的相关规定。抖音、快手、京东共同发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根据《公约》第十一条规定:“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活动中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的行为”。二辰在抖音直播中侮辱女性的言论,已经侵犯了女性的利益。并且二辰的粉丝群主要还是以未成年为主,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其粉丝大量评论“二辰还是个孩子啊,他说的话一点也不过分。”、“他说的就是事情”等言论,已经偏离主流价值导向,提前规避尤其必要性。

  其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侮辱、诽谤、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宣扬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行为”。近年来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显露出一些问题,深夜“色情”直播虽然有所控制,但是言语色情、暴力等现象仍然还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有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发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发布含有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信息。

  在直播平台百花齐放的阶段,主播的文化良莠不齐,如何传播正向内容,不低俗媚俗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除法律法规的制约外,不仅平台方要加强监督管理,主播也需自觉,网友也应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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