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12日海淀法院披露快手起诉抖音索赔500万元案件后,5月13日,字节跳动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使用今日头条品牌为快手导流,字节跳动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记者登陆海淀法院官网,目前还没有这起字节跳动起诉快手的案件披露。快手方面向记者称,目前没有消息。
对于海淀法院官网披露的快手诉抖音索赔500万元案件,字节跳动方面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快手的诉由是,快手公司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字节跳动的诉由是,今年年初,发现快手在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告诉记者,这样的导流案件并不罕见,主要可能涉嫌侵犯商标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他经历的同类案件,输赢都有可能。这两起案件都涉及应用商店,应用商店是否侵权?他告诉记者,是否共同侵权,要看应用商店主观上有没有故意,如果第三方应用商店明知涉嫌侵权方侵权,依然联合去做,就有可能也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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