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阿里巴巴创始人的Jack Ma, 可以说是国际大名人,无数粉丝簇拥。
马云先生的许多“经典语录”都被用烂了,但他的“脸”,还真是没几个人能模仿的。
通过这些视频,这位博主只用了两个月时间,粉丝就涨到了13w,屡屡有视频的播放量突破百万。
(想看完整视频或者更多模仿视频,可以到玩物所(iwanwusuo)公众号回复:马云)
这些数据真是让所长垂涎三尺,每天辛辛苦苦码半天字,不如人家露脸说话一分钟……
与他相似的“快手马云”还有很多,而且普遍粉丝不少,比如之前传得沸沸扬扬的“小马云”范小勤。
值得夸赞的是,成名之后的范小勤没有自我膨胀,而是当起了乡村贫困孩子的代言人,帮助那些和自己以前一样的孩子。
尽管有着媒体的操纵,但能通过“小马总”,让更多的人知道有许多孩子处境艰难,也算好事了。
他的作品以纯粹模仿马云演讲为主,虽然没有太多原创的内容,追随者也是不在少数。
缺乏原创,名人金句总有用完的时候,想来这位博主也是耗尽了素材,才迟迟没有更新。
在快手,除了“马云”模仿潮,还有许多样式新奇的模仿作品,但总体以模仿名人的作品居多。
虽然有少许网友不太认可他的表演,但大部分还是持鼓励的态度,表示理解他热爱的事情。
(想看完整视频或者更多模仿视频,同样是到玩物所(iwanwusuo)公众号回复:马云)
这位华仔倒是获得了网友们的多数好评,据说是因为长相神似?大家可以品鉴一下。
一方面诟病他的表演对不上配音嘴型,一方面又说被他的神态表情打败,实在太像了。
但是有着20w粉丝的数量,相信也是有相当一部分观众认可他的作品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上面这位来自宁夏的美猴王还有一次壮举,徒步从海南出发,穿越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陕西、甘肃,最终走到宁夏。
这些作品,或追求创意颠覆,或追求极致相似,不变的是,都围绕着一些耳熟能详的“人物”做文章。
而且从作品播放量和粉丝数量来看,效果都不差,对比其它类型的创作者,成绩也称得上优秀。
蒙昧时期,总有人会因为某些特质,如外貌、身体、财产、技能等原因,被其他人所崇拜。
所以,这些模仿博主的红火就可以得到解释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其实是放在了“被模仿者”的身上,对于模仿者本身的关注反而更少。
对于“被模仿者”的崇拜刺激着人们的欲望,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看到一些“被模仿者”不会做出的举动,满足自身的猎奇心。
当然,这中间也不乏希望通过创作者的表演,去学习“被模仿者”身上良好特质的观众。
利用名人崇拜的心理去模仿成名,目前来看确实好用,才会打造了那么多以模仿为主体的快手账号。
严格意义上看,真正让“模仿”作为一种现代的舞台表演,走进大众视野的,要归功于一位音乐家——迈克尔•杰克逊。
在80~90年代的世界歌坛,凭借超前的音乐、独创的舞步、狂热的现场,迈克尔•杰克逊的影响力可以说无人可比。
千禧年是一个文化艺术大开花的时间节点,国内互联网刚刚普及,电视节目的限制关口也开得极大,各种新鲜古怪的内容闯进我们的生活。
奇诡的舞姿,别样的造型,略显羞耻又带点痞气的表演征服了绝大部分的年轻观众。
乃至于《星光大道》、《鲁豫有约》等节目,都会请到MJ的模仿者作为表演嘉宾。
此时的人们饱经各路模仿秀的洗礼,开始不满足于单一形式的表演,希望能看到形式更多的内容。
出色的模仿能力让 “张议天们”活跃于各大电视节目,随你怎么换台,都能看到一个人在引吭高歌,一会一个声音。
直到这里,“模仿”作为一种能力,都是透明可视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模仿,原作另有其人。
但随着互联网浪潮的汹涌,我们来到了全民网上冲浪的时代,这个时候“模仿”的定义被拓得更宽。
不局限于模仿人,我们还能模仿作品,各种梗一经发布,马上就有模仿者跟上,也就是现在的抖音、快手时代了。
短视频以其短时间内,高信息量的特点刺激我们的感官,降低了我们的防备,鱼龙混杂的信息来源也混淆了我们的视听。
电视时代对于“模仿”要求严苛的我们降低了标准,即使对一些低质量的作品也会点上一个红心,而且不会考虑这是否属于原创作品。
这就让一些博主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恶意搬运他人的创意,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
考虑到大部分人上网只是为了消遣,不会上纲上线地追究责任,他们心安理得地享用着别人的劳动果实。
从没有文明的野人开始,我们的祖先以无数的尸骨换来了“趋利避害”的本能,在原始的世界生存下来。
而让我们的祖先能够聚在一起,形成有组织的原始部落,靠的正是“模仿”的本能。
现代的模仿表演者们,也是通过自己的能力展现了自己,得到鼓励,为我们的精神生活增添更多食粮。
就像开头提到的那位博主,他能在短时间内聚集这么多的粉丝,就是依靠着“模仿名人”,正向利用了“名人崇拜”。
人类天生的“求知欲”会指引自身更深层次、更全面地去了解崇拜对象,追随、模仿名人,从而达到自我成长的目的。
那些对名人身上正向、有益部分的模仿,能够传达出值得人们学习的内容,而且不侵犯别人的权益,这样的“模仿”我们怎么能不肯定?
其他的作品也是一样的道理,“模仿”类的短视频能火,除了利用“名人IP”,还得有好的“核心”。
但是“模仿”终归是“模仿”,如果不能突破“被模仿者”的阴影,做出创新,这样的模仿将毫无意义。
这也是敬告那些搬运者,唯有开拓出自己的想法思路,“模仿”才不只是“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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