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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1-11

“网红”遇假“快手推广”账号被盗18万男子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利用微信伪装成“快手推广中心”,张某率领刘某、卢某,三人将一个拥有22万粉丝的“网红”账号骗走,并伪装成“网红”让粉丝刷礼物,还盗窃账号里的钱。新京报记者今日(1月8日)获悉,因其他两人案发时尚未成年,北京市通州法院最终判决主犯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根据案卷材料的照片,1997年生的快手主播小雨(化名)外貌秀气,也有才艺,她拥有22万多粉丝。平时她将主要时间放在与网友互动中,以此赢得网友的欣赏及打赏。但她没想到,一次和“快手推广中心”谈广告费的时候,却被对方骗得快手账号,被盗窃1.8万余元。

  小雨称,事发2018年4月13日19时许,她准备登录快手账号直播,但是发现账号登录不上去。当时想通过快手账号绑定的手机号修改密码,但是绑定的手机号也被修改。之后她向快手公司进行了申诉,两天后找回账号。4月15日19时许,她登录账号时,发现原本在账号内的近4000万黄钻被提现,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随后报警。

  小雨向警方回忆说,在账号被盗之前,曾打开过一个陌生链接,是一名叫做“快手小游戏推广中心”的账号发的,打开网页就提示获取验证码超时,请重新获取。后来便发现账号被盗。

  经警方调查,张某、刘某、卢某三人专门冒充快手推广中心,以给快手主播广告费为由,使用虚假链接的方式骗取快手主播账号并将账号中黄钻提现。他们还建QQ群以给快手主播过生日为由,让粉丝扫38元赞赏码,然后解散QQ群,至今获利10万余元。后三人被控制。

  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案发时才17岁,案卷材料显示,正在上学的刘某一次被表哥张某叫来“假期打工”,于是他就找同学卢某跟着自己一起在表哥张某处打工。张某教给两人一套骗快手账号的话术。

  据卢某供述,他们将自己的微信名字和头像伪装称为”快手小游戏推广中心“,主要通过加粉丝达三四十万的“网红”的微信号,然后告诉对方“我们是快手小游戏官方,给我们游戏做广告,给你返佣金”,如果对方同意,就给他发二维码。告诉他识别二维码就能领佣金,其实这个二维码并不是给他们佣金,只要扫了就需要填写绑定了快手账号的手机号,卢某等人就会获得手机号,然后快手号主还需要填写一个验证码,这验证码卢某从后台也能看到,于是利用获得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对方快手账号,立即修改备注手机进行犯罪。

  骗到快手账号后,张某和刘某负责将账号内的黄钻提出来,之后张某还负责骗粉丝进QQ群。卢某称,骗去了十几个快手账号,仅他知道的获利就有十万元以上。他和刘某分钱方式一样,每天底薪100元,骗取第一个账号分300元,之后每天每骗一个获利200元。

  虽然卢某等人骗取了很多账号,但账号里有钱的只有主播小雨,所以张某通过建QQ粉丝群让粉丝扫码送礼物获利。

  张某到案后供述,这个主意是他2018年3月在一个微信群里获知的,于是他花一千块买了一个“虚假链接”,学会了骗主播话术,开始自己干。

  经审理,法院认定上述指控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是采取欺骗的方式非法侵入他人“快手”账号,然后秘密窃取他人账号内财物,数额较大,手段与目的行为系牵连关系,应根据目的行为的性质,即以盗窃罪对其定罪处罚。

  法院认为张某有坦白情节,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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