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陆某、高某某等人招募人手,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帮助涉及巴西、中国香港等地赌博服务平台当作推广引流团队,为赌博平台提供网络帮助服务,并非法获利。
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陆某邀约被告人王某等3人作为管理人员,在租住屋内先后购置电脑十余台,招聘员工二十余人,通过与其上线代理联系,先后在“风月”、“杏仁”等赌博直播平台获得上线给予的平台内部账号,以每个账号佣金每小时4至10元不等的价格,在电脑上下载赌博直播APP,并组织员工登录内部账号,以在赌博直播平台中的真人直播房间中当“水军”,以与主播互动的方式进行暖场、为主播增加人气,同时达到为主播推广引诱用户参与下注赌博制造条件;以在赌博直播房间内当“水军”直接下注,同时定时刷新评论,引诱用户参与赌博。
2021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陆某与被告人高某某两人合伙,以每人出资17000元,购置电脑10台,在租住房内,与陆某引流工作团队在共同的工作地点,招募被告人潘某某等人作为管理,并招募多名员工,通过在“魅爱”赌博直播平台内,以上述同样方式为主播推广引诱用户参与下注赌博制造条件。
2021年5月以来,被告人高某某在另一租住屋内,以被告人潘某某等人作为管理人员,监督多名员工在“魅爱”赌博直播平台内充当“水军”工作。通过在“魅爱”赌博直播平台内, 以上述同样方式为主播推广引诱用户参与下注赌博制造条件。
上述被告人在赌博直播平台中充当水军,与主播暖场互动,定时下注营造氛围,吸引真实赌客参与赌博,其行为是属于开设赌场的帮助犯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项中规定,提供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
201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条(一)项中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提供投放广告、发展会员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该案的关键在于“主观明知”和“共同犯罪”的认定。任何犯罪都是从思想开始渗透到行为之中。具体到本案,从犯罪形式上看被告人只是提供“水军”服务,但本案被告人从主观上一开始就明知自己参与暖场互动充当“水军”的直播平台属于涉黄涉赌的违法平台,仍然积极招募人员,在直播中与违法分子暖场互动,通过虚假下注营造氛围等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帮助违法分子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因此,可以推定被告人主观上是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在意志因素上,被告人决意参与到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中,希望或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根据《意见》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上家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因此,本案被告人利用网络帮助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其行为属于开设赌场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竞合犯,应按重罪处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高某某等人明知“风月”、“杏仁”、“魅爱”等直播平台是赌博网站而为赌博网站提供广告服务等帮助行为,并收取服务费。九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时也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按重罪处罚。最终,被告人陆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抖音、快手等各种直播平台大量涌现,现实中,各种直播平台良莠不齐,它在给人们带来资源共享、便利的同时,也变相给犯罪分子提供藏污纳垢的地方,如本案中出现的涉赌涉黄的直播平台,因此使用者一定要提高警惕,规范使用直播软件。
本案另案处理的部分涉案人员还属于在校大学生,因轻信暑期兼职、招抖音快手打字员等虚假招聘信息而误入歧途,这些大学生不仅让自己深陷犯罪深渊,而且接触这些涉黄涉赌平台对其身心都是危害巨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应安全、规范的使用网络,更应杜绝利用网络实施犯罪。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s://www.douyinkuaishou.cc/?id=48465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抖音快手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