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手网红 > 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等推荐短视频构成帮助侵权
2022
11-24

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等推荐短视频构成帮助侵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对热播影视作品等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方式进行推荐,且公众可以在其网页上直接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上播放关于“老九门”的短视频侵犯了其著作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快手APP中涉及“老九门”话题的视频存在侵权情况,双方对此均无异议。而快手公司在平台上设置“老九门”话题版块,并配有剧照、剧情简介、演职人员等内容,在该话题下有包括涉案侵权视频在内的大量视频。

  同时,快手公司还按照视频内容划分相应的版块,其中“剧集”版块中的“悬疑剧”版块列有《老九门》,点击该剧就会跳转到“老九门”搜索页面并有相关的推荐视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对热播影视作品等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方式进行推荐,且公众可以在其网页上直接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本案中,快手公司通过设置“老九门”话题及相应内容版块等行为,对其平台上涉及《老九门》视频进行了编辑、整理,并向网络用户提供了涉及《老九门》视频的榜单、目录、索引、简介等,吸引网络用户关注和浏览,应当认定上述行为属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推荐行为。

  同时,《老九门》电视剧虽然在2016年播出,但上述规定中的热播影视作品不应仅仅局限于纠纷发生时正在首播的影视作品。从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可以看出,《老九门》开播后播放量位居前列,并被列入国家版权局用于打击网络侵权的重点作品预警名单,爱奇艺公司平台上至今需要购买VIP会员后才可收看全剧,故《老九门》在本案纠纷发生时仍属于热播影视作品,快手公司对涉案视频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知道其运营的平台上存在涉案侵权视频。

  快手公司认为爱奇艺公司公证保全的部分视频并不侵权,以此主张其不存在应知的情形,并在二审中提供了相关不侵权视频统计表等证据。但快手公司在编辑、整理视频时,其不仅会了解到视频名称,亦会接触和知晓相关视频内容,加之《老九门》电视剧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快手公司不可能不知道编辑、整理的视频中存在侵权视频。即使其中有部分不侵权视频,亦不能否定快手公司应知侵权视频存在的事实。因此,快手公司在二审中提交的证据无法实现其证明目的。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未及时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本案中,爱奇艺公司曾多次通知快手公司,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提供涉案侵权内容,并附有版权声明、侵权链接明细等材料。此后,爱奇艺公司通过公证保全方式,固定了快手APP中存在涉案侵权视频的事实。上述事实说明快手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依据上述规定,应当认定快手公司明知其运营的平台存在涉案侵权视频。快手公司主张其已按爱奇艺公司的要求删除了涉案侵权视频,但该删除行为发生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而非本案成讼之前,故快手公司据此提出的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第三,快手公司刻意地将本案纠纷形容为长视频平台对于短视频平台的打压,认为短视频平台没有技术能力和成本负担能力对短视频是否侵权进行监测和干预,一审判决不利于短视频的创作和发展。法院对此认为,快手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流量经济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利,在运营平台时正确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真正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不应只要求其用户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上传侵犯他人权利的视频、音频,而疏于自身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视频无论长短,只要是自主创作的,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侵权抄袭的,均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快手公司作为短视频平台的经营者,理应对平台上的侵权现象进行主动治理,而非被动地等待权利人通知后再采取措施。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避免侵权行为的技术措施不断成熟,快手公司应当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视频平台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在视频交互比对等防范侵权技术方面的研发和运用,对侵权用户采取永久封号等措施,从而实现促进短视频创作和侵权风险防范同步发展,在实现高收益的同时做到强保护,为促进国内短视频平台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