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抖音快手教程 > “双十一”期间遇到这些消费陷阱该如何维权?
2022
11-18

“双十一”期间遇到这些消费陷阱该如何维权?

  节目电话连线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副科长彭勇、金山区消保委消费投诉指导员吴雯雯,为听众答疑解惑。

  近年来,去健身房健身逐渐成为市民追求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以预付费为主要消费模式的健身行业普遍存在“办卡容易退卡难”的消费纠纷。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因商家关门跑路而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屡见不鲜。此外,类似美容美发预付卡的惯用套路,还会出现门店店招更换,原先的充值预付卡就被认定为无法使用或者限制使用,想要正常使用就必须重新充值等问题。

  1.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方便惠民的消费模式已被消费者广为接受,但预付式消费陷阱多。很多消费者都在美发店、健身房遇到过一种非常令人困扰的事情——过度推销,有时甚至是强制消费。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其次,当消费者被强制消费后,民事上,可依据民法典关于胁迫、趁人之危显失公平等相关事由撤销之前的交易行为;行政上,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刑事上,若经营者构成强迫交易罪,即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2.很多消费者在办卡时是自愿付费的,但在消费几次之后或因商家提供的服务质量发生变化,或因消费者自身的消费意愿改变,此时需要退款。预付费卡是否无论余额多少,随时可以退款?遭遇“办卡容易退卡难”时,消费者又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合同签订后,未使用的服务对应的价款能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关键看合同解除的原因在于消费者自身还是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对应服务。如果消费者单方面终止消费,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应结合消费者过错程度、经营者已经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量占约定总量的比例、约定的计价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3.现在存在一些无良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套路消费者办卡,就是为了终有一天“卷钱跑路”。如果办理了预付卡的商家即将关闭或者迁址,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合同履行地点亦属于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经营者擅自变更合同履行地属于对消费者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如果商家搬迁距离或者搬迁后的环境影响了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质量,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或经营者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退款,甚至经营者关闭,消费者找不到人,消费者可凭借书面协议或者消费凭据等证据向12315投诉、或者向主管部门举报,甚至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但事后救济均不如事先防范,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之前要理性消费、拒绝不必要的超前消费。在办理健身、美容美发等会员卡时,要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店。要注意将口头承诺落实到书面协议中,详细审查协议中是否存在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规避商家责任的内容。支付服务费用时,要向商家索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票据。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预付卡,不可贪图高折扣而忽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近年来,线下销售受到疫情影响,大部分销售企业都希望通过“双十一”购物节的销售节点,增加销量,完成指标。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五花八门的优惠促销活动,线上主要以满减优惠的方式,而线下主要以代金券、满减的优惠方式进行促销。无论是线上交易还是线下交易,消费者在消费时都可能会遇到一些“套路,“双十一”期间,你是否也已经“剁手”了呢?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需要避开哪些陷阱?

  “双十一”期间,抖音、快手、淘宝等平台的“直播带货”商品销售模式热度不断上升。“直播带货”容易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一是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二是消费者获取经营者及商品信息受限,发生纠纷时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困难;三是交易过程中缺少第三方担保监管,退货或售后保障很难实现;四是消费纠纷多牵涉异地商家,消费者举证难,维权成本高。

  今年8月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即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对新型消费业态经营者的义务作出特别规制,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对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条例还明确,在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如果直播平台经营者未履行义务责任,未提供有关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数据等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红包活动一直以来是各大电商平台吸引用户、提升销量的惯用手段。据报道,在“买买买”途中,许多消费者遭遇了一些商家、平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复杂的规则难坏“尾款人”。

  有的商家使用“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用语来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上是“先涨后降”的套路;还有的优惠活动可能设置一定的“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这些门槛,就不能享受到优惠。

  此外,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商家推出商品预售的促销模式,这种商品预售模式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

  对此提醒,消费者选择预付定金方式来享受商品优惠的,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按需购买,勿贪低价。根据自身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提前关注商品价格,避免冲动消费,确认值得购买后再下单支付。

  大促期间,有的商家为了冲击销量而虚标库存,还有的商家可能只是为了推广或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打出“秒杀”“竞拍”等低价促销活动,吸引大量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商家或是迟迟不发货等待消费者主动取消订单,或是以“订单异常”“商品缺货”“操作失误”“系统错误”等借口为由单方面强制“砍单”。

  对此,中消协一直提醒,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通过网络购物的,还应将订单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留存,作为维权证据。

  消费者如果退货也需要将赠品一并退还,避免纠纷。资金往来切勿脱离平台,遇到退款要小心。“双十一”期间,要选择正规平台,与商家交易时一定不能脱离平台付款。如果遇到不明短信或者电话提示退款,一定要及时和平台或商家确认,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者转账付款给其他人。

  【方式一】添加关注“i金山”官方微信号,首页下方点击“融新闻”—“听广播”,进入电台直播间,参与在线收听、互动。

  【方式二】下载“上海金山”APP,点击“视听”—“听广播”,进入金山广播FM105.1首页,挑选收听各档节目直播与回听,并参与互动

  【方式三】下载“阿基米德FM”APP,搜索进入“金山广播”,挑选收听各档节目直播与回听,并参与互动。

  【方式四】下载“蜻蜓FM”APP,搜索进入“金山广播”,挑选收听各档节目直播与回听,并参与互动。

  【方式五】下载“喜马拉雅”APP,搜索进入“金山广播”,挑选收听各档节目回听,并参与互动。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