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4日,山东省无棣县邓王乡派出所接到该辖区内曾家庄村民报案,称该村曾宪良家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王金华被烧死。
派出所接到报案之后,第一反应就认为这不是一场简单的火灾,而是一起杀人后再纵火焚尸的案件,于是很快向无棣县公安局做了报告。
原来,在12月4日凌晨,天刚蒙蒙亮,无棣县邓王乡曾家庄的曾广轩,由于昨晚喝了点酒,睡得比较早,凌晨被饿醒,就准备在院子里抱点柴火做饭吃。
来到院子里以后,他无意中看到斜对门的曾宪良家屋顶上有火光,因为这几天曾宪良一直在给邓王乡棉花收购站送棉花,曾广轩还以为他是为送棉花赶早起来做饭。
但他看到烟囱喷出的火苗非常大,根本就不像是做饭冒出来的炊烟,于是就想会不会是着火了?
想到这里,他快速打开院门,冲到街上一看,只见曾宪良家的大门半开着,火苗子从房门、窗户里呼呼地往外冒!
曾广轩一见这种情况,当时就急了,他快步冲到曾宪良院子里,冲着屋里大声叫喊有没有人?
但喊了几声,根本就没人回答,眼看火势越来越大,他赶紧从地下捡起一个喂鸡的破脸盆和一块砖头,敲打着跑到胡同里,边跑边喊,让邻居们赶快起来救火。
这时,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踉踉跄跄地跑进院子,哭喊着说她儿媳妇还在屋里。
老太太是曾宪良的母亲,听她这一喊,大伙急了,几个小伙子顶着湿棉被冲到屋里,果然在西间的炕上发现了王金华一动不动躺在那儿。
最终,几个人连抬带拖,终于把她从屋里弄了出来,谁知,刚一出房门,西间的屋顶便“轰”地一声塌了下来。
此时,有人突然发现,王金华的头上有一个血窟窿,大家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的前额骨头都碎了,于是很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二、头部有三处明显钝器伤,前额粉碎性骨折,头顶、左侧各一处,均伤及头骨,推测是斧、镐一类凶器所致。
公安人员通过对周边群众的调查访问中得知,死者的丈夫曾宪良近几天给邓王乡棉花收购站送棉花。
这天凌晨4时起床,因妻子王金华刚做绝育手术卧床不起,他自己做了饭,走时妻子让他把门锁上,他没当回事,把房门挂上就走了。
比较幸运的是,他的一双儿女因母亲身体不好,几天来一直住在奶奶家,这才躲过一劫。
曾宪良回来后,查看了烧得较轻的东边两间屋,他发现放在靠东墙的一只柜子锁被撬,柜子内560元钱被盗,而其余东西均未丢失。
从房子被烧的情况看,火是从西里间屋烧起来的,第一发现人曾广轩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他跑进院子时,看到从西里间屋的南窗子里呼呼地往外冒火苗。
再加上王金华的尸体又是在西里间炕上被发现的,据此,侦查员们决定,把西里间屋的现场清理出来,进一步发现线索,寻找物证。
但是,由于西里间屋房顶坍塌,土和柴草混在一起足有一米厚,公安干警们从4日中午一直干到5日中午,才将西里间现场清理完毕。
公安人员通过勘查发现,西里间屋靠南窗的大坑上,血迹斑斑,靠炕边的一个枕头和棉被上,有一滩滩的血迹,炕沿上、坑上以及周围的墙上,到处可见到喷溅状的血迹。
干警们将现场物品一件件清理登记后发现,除曾宪良家常用的一只放在坑上的手电丢失外,其余东西一样也不缺。
随后,人员召开案情讨论会,在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凶杀案,但对于作案动机,却有着不同的意见。
这一点从现场的情况可以看出来,作案分子为钱而来,作案过程中或是被女主人发现、或是防止女主人发现而将王金华杀死后又焚尸灭迹。
也就是说他们夫妻生活中有第三者,第三者杀死王金华后焚尸灭迹,走时又撬开柜子偷了钱。
一、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犯罪分子一定十分熟悉曾宪良家的情况,知道他家有钱,知道曾宪良离村的时间,这才能在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完成杀人、放火、盗窃这一系列犯罪活动。
最后得出结论,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凶手很可能出自曾家庄,因此侦查范围还是以曾家庄为主。
曾家庄人民风古朴,人们和睦相处,平时打架斗殴的事都很少见,可是突然发生了杀人、放火、偷盗恶性大案,并且还听说杀人犯就在村子里时,这给本村及周边村庄的群众造成了极大的恐慌。
他们白天足不出户,天不黑就关紧了房门,一家老小都搬到一块,在外边做工的男人都被叫了回来,村庄一瞬间失去了往日的祥和、安宁,变得异常阴冷、死寂。
面对这种状况,摆在公安人员面前的只有一条,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破案,还群众一片安宁。
但是,公安人员越着急,就越找不到突破口在哪里,最终确定,想要破案,还是要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找线索。
在走访中,公安人员了解到,王金华贤惠善良,孝敬老人,教儿育女,理家过日子是把好手,且作风正派,经人介绍嫁给的曾宪良,从做闺女到现在,没人听到关于她作风方面的闲言碎语,是村里数得着的好媳妇。
王金华的丈夫曾宪良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他初中毕业就在家里务农,这几年搞活后经常到附近的乡里、县里打打工,但都是早出晚归,夫妻俩感情极好,一儿一女,一股兴兴旺旺过日子的劲头,第三者想插足都找不到空隙。
出事这天,曾宪良和四、五个人一块离村,7点左右被人从乡棉站叫回,同行人证实,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根据这些情况,专案组排除了情杀,认为案情已基本清楚,系犯罪分子盗窃杀人焚尸。
按照有没有作案时间、了解不了解曾宪良家的情况、有无劣迹三个方面的条件,专案组在曾家庄逐户逐人进行排查。
由于群众的积极配合,工作进展得非常顺利,几个有盗窃行为和作风方面不正派的人,主动到专案组交代问题,说明自己12月4日早上的行踪。
案件的侦破工作也就此陷入了僵局当中,而正当侦查工作再度陷入困境时,专案组收到一封检举信,使案件的侦破工作出现了新的转机。
12月7日拂晓,村治保主任曾吉宝拿着一封匿名信急匆匆地来到驻村公安干警的房间里,。
他说他早上刚打开大门,就在门口发现了这张纸,街上一个人影也没有,他认为这是夜里放上的,于是就赶着给公安人员们送来了。
在这封匿名信里,写信人自称那天早上目睹过犯罪分子离开现场,是本村的三个光棍汉,王金华很可能是被他们用拐杖打死的,并说看到有人拿着手电。
专案组经过讨论认为,写信人肯定是知情人,再进一步说,写信人很有可能就是作案人!
第二,关于王金华炕上丢失一支手电的问题,只有购查现场的同志知道,当时我们就规定严格保密,没有任何人知道。信中为什么特别提出看到有人拿着手电?
第三,王金华头上的伤是如何形成的,也无人知晓,信中为何提出拐杖打击致死?
经过分析得出结论,下一步的方向就是找到这个写匿名信的人,如果找到这个人,案子很有可能就破了。
很快,县公安局很快调来文检技术员对1300多份检材上的字迹进行一一比对。
他发现一份检材上特定字的运笔、笔顺、搭配比例、错字等特征与匿名信中特定字的特征相吻合。
曾宪剑,25岁,结婚未满一年,家庭贫困,初中毕业后回村务农,却不爱干活,经查,他并没有什么前科,说话做事也比较稳重。
曾家失火的那天早上,村里人见他一直在现场忙碌,并不顾劳累,自告奋勇骑车子到乡里,把曾宪良接了回来。
专案组随即再次展开案情分析会,有着30多年经验的老刑警郭奉明听完分析之后,当即提出5个问题,而正是这5个问题,逐渐将凶手锁定。
直到此时大家才知道,工作人员在走访的过程中从没有怀疑过他,12月4日早上,就是他到乡棉站叫的曾宪良,只询问过他叫人的情况。
经查,曾宪剑是村里为数不多的有文化人之一,匿名信所用白纸是村里代销店所售,从收集的检材看,好多人用这种白纸,曾宪剑也是其中的一个。
经查,11月30日晚上,曾宪良、曾宪堂等4人到曾宪剑家买骡子,最后以1000元的价格成交给曾宪良。
经查,曾宪剑老婆于11月29日回了娘家,12月6日才回来,这期间一直是他一人在家。
曾宪剑写匿名信完全是混淆视线,贼喊捉贼。明明是自己去偷盗,反写光棍汉去强奸杀人。
匿名信中检举的情况是假的,他说的现场的情况是真的,仅仅作为知情人,不可能知道现场的这些情况,现在可以断定,曾宪剑就是盗窃杀人放火的凶犯!
曾宪剑被带来以后,面对着审讯人员,他显得很平静,令审讯人员感到吃惊的是,曾宪剑一来就大大方方地说匿名信是他写的。
审讯人员为了验证12月6日他所说的情况,就安排两个侦查员去曾××家查一下12月6日晚上的情况。
不一会,两个侦察员回来了,曾宪剑说的那几个人12月6日晚上根本没聚在曾××家,其中一个外出不在村里。
听到这个情况,审讯人员再次回到审讯室,两眼盯着曾宪剑,盯得他说:“曾宪剑,你说了假话!告诉你,我们都查过了,你写的匿名信是真的,你检举的作案人全是假的!”
曾宪剑还想狡辩,审讯人员当即严厉地问他:“12月4日早上4点到6点,你在干什么?你怎么知道王金华是被人打死的?你怎么知道她家的手电被拿走了?”
一连串三个问题,就像三把利剑刺中了曾宪剑的咽喉,他霎时脸色苍白,一下子跌坐在地下,浑身筛糠似的乱抖。
他从曾宪良家买骡子这件事上,认定曾宪良家有很多钱,便冥思苦想坑他一笔钱。
打那以后,曾宪良家有大量存款的吸引力,搅得他心神不宁,一心想据为自有的强烈贪婪欲驱使着他,最后决定铤而走险!
12月4日这一夜,他彻夜难眠,好容易等到4点钟,估摸着曾宪良送棉花已出了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犯罪行动。
曾宪剑四处看了一下,便猫起腰,顺街走了一段路拐上了一条南北走向的胡同,不多时来到曾宪良家门前。
他推了推门,发现门是从里面插着的,于是,他就弯腰从地下摸索到一根秫秸棍,插进门缝里,三两下就把门插拨开了。
他蹑手蹑脚地进了院子,溜到三间北屋门下,见门没锁,挂钩搭在门鼻上,心中一阵暗喜,没用费劲就进了屋。
他进门先把西里间的门帘挑开一条缝,看到床上睡着女主人,犹豫了一下没进去,转身朝外边两个通间的东墙走去,靠东墙放了两个大柜子,他知道自己要偷的钱放在那儿。
他用随身带来的钳子去撬左边的柜子锁,“咔察”一声,钳子撬锁的声音在黑夜中听起来特别响,他吓得赶紧用手去捂住锁,耳朵紧张地听着动静。
也许响声惊动了屋里的女主人,曾宪剑听到了翻身的声音,并听到了低微的呻吟声,他紧张得全身都冒了汗,右手本能地攥紧了带来的小镐头。
曾宪剑吁了一口气,又拿起钳子正要继续干,忽然又一想:再弄出点动静来,惊醒了女主人,我钱到不了手,再被人发现,弄个人财两空,干脆,一不作,二不休,先干掉她,再拿钱。
想着就要到手的大把钱,他顿时胆大起来,一手提镐,一把撕下门帘,进了西间。
只见西间南窗下的大坑上,静静地睡着女主人,他看清了头部的位置,恶狠狠地举起手中的小镐,朝头部砸了下去,又接连砸了两下。
曾宪剑看着王金华不动了,立即返身走到外屋,几下把柜子上的锁撬开,翻了半天,摸到了一沓钱,心中一阵狂喜,胡乱往口袋里一塞,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慌乱中碰到了紧靠屋门的灶膛,他忽然计上心头,如果把房子烧光了,谁也找不到他的头上。
于是,他从灶膛门右侧摸到了火柴,回到西里间屋炕前,掏出一把坑铺草点上火,直到火苗子在大坑上窜起很高时,他才放心地拿着小镐和钳子溜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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