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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11

快手抖音等对音乐的影响?

  在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密集轰炸下,相信老舅宝石的这首《野狼disco》已经在无数人的脑海里扎根了。当然,从短视频这种内容形态在市场上获得爆发式增长以来,《狂浪》《我要变好看》《像鱼》《山楂树之恋》《兴风作浪》《天蓬大元帅》等一大批歌曲接连在短视频平台走红。

  目前看来,短视频对于音乐的“带货”趋势还会持续下去。不夸张地说,以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已经成为了当下爆款歌曲的制造机和策源地,不但重构了当下的音乐宣发生态和内容生产逻辑,更改变了无数怀有音乐梦的普通人的人生轨迹。那些被改变命运的普通人正如我们所知,在传统唱片业时代,只有签约唱片公司才可能发专辑,音乐人才有机会让自己的作品被听到。随着音乐制作门槛的降低和传播渠道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人借助快手这样的大平台走上了音乐道路。胡子歌就是这样一位追梦人。17岁那年,他只身一人前往西安,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大排档,开始追逐他的音乐梦。多年以后,他还清楚记得,第一次在街头唱歌时紧张得小腿打抖,唱了一晚上,赚了16元。为了让更多人听到自己的歌声,也为了赚更多的钱养家糊口,胡子歌跑了山东、江苏、安徽、河北、河南等很多城市的大排档。转机出现在2017年。胡子歌跟往常一样在苏州的大排场唱歌,不过不同的是,一位听歌的女生把他唱歌的视频发到了快手,登上了快手热门,获得了几十万的点击量。而至今,胡子歌都非常感谢那个拍摄视频的女生,让那么多人知道了有一位在马路上唱歌的流浪歌手。后来,他的妻子用打工的钱给他买了一个4S,“下载了快手APP,才知道有这么一个好的平台”,也开始了他的快手音乐生涯。

  胡子歌快手主页两年时间,胡子歌在快手发布了492个作品,3首音乐作品,拥有了超过317万粉丝,也养活了他们一家六口。同时,他还入选了“快手音乐人计划”,获得了平台的流量和现金扶持,还曾受邀参与湖南卫视的明星素人合唱节目《我想和你唱》,获得了汪涵、韩红以及广大观众的尊敬和喜欢。从一名籍籍无名的流浪歌手到被百万人所关注的快手音乐人,胡子歌已经坚持了17年。而曾经在酒吧驻唱五六年的曲肖冰,2016年以翻唱一首自弹自唱的《后来》闯入短视频领域,成为了快手的一名普通用户,更凭借一首《重新喜欢你》在快手获得了226万的使用量,几个月直接变现近百万。当然,这样的追梦人还有很多。在快手普惠公平的分发机制下,让更多真情实感的音乐被大众发现、使用,阿涵、程jiajia、韩41、张磊、花姐、大欢、广东雨神等一大批草根上都在快手上生长出来,被大众所知。

  快手音乐人阿涵而正如胡子歌对音乐先声所说,“快手在成长,音乐人也更多去成长,去跟他们学习、吸收很多不知道的东西,你的音乐道路才会越来越宽。”在相伴相依的共生关系里,音乐人和平台都得到了成长,让越来越多普通人的命运就此改变。星星之火,何以燎原?音乐作为各大短视频平台的重要元素,对于拉动用户的内容生产和消费都是是不可或缺的。而为了让更多老铁们有更多好歌去用、去玩各种创意,也为了让平台上的音乐人能够被更多人知道,获得更好的收益,11月23日,快手联合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共同发布了“音乐燎原计划”,聚集五大平台的亿万资源,从流量、资源和变现上助力帮助更多音乐人出圈。在这个内容找人的时代,虽说歌曲多、音乐人多、受众多,但如何让音乐人和歌曲找到自己的受众,进而获得收益,毫无疑问已经是当下音乐产业的最大痛点。快手音乐业务负责人袁帅提到,“80%音乐人作品没有被收听过,30%人从来没有收到过收益,而且收益也是头部集中的。”据《2019年音乐人报告》显示,近半数音乐人月收入不足两千元,月收入能达到1万元以上的则只有 9.3%。

  快手音乐业务负责人袁帅而短视频作为当下最庞大的流量池,在分发机制和流量变现上已经具备了相对成熟的运转机制,或许为解决这一痛点提供了可能。据袁帅介绍,从2018年1月到现在,快手站内用户对于歌曲的偏好正在变得越来越长尾。除了头部的火歌,更多中长尾的歌曲正在被越来越播放和使用,这个趋势一直延续到现在。这表明,用户的音乐需求正在变得越来越多元,他们会消费更多不同风格、不同形态的音乐。在快手公平普惠的分发机制下,这一诉求会被放大,这也意味着更多长尾的音乐内容会被唤醒、被使用、被听到。而在音乐变现上,快手也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商业体系,广告、知识付费、电商带货等更加丰富的短视频变现模式,让音乐主播能够获得更多真金白银的收入。据了解,过去一年,快手音乐主播Top500总涨粉超8亿,拥有1万粉的主播平均日开播1小时,平均月收入超3000元;拥有100万粉的主播平均日开播2.5小时,平均月收入在10万元以上。显而易见,快手音乐主播的收入正随着粉丝数和直播时长的增加翻倍增长。这对于平台上的100万音乐主播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

  快手音悦台负责人魏玉龙据快手音悦台负责人魏玉龙介绍,快手一方面通过“实验室”“同城页”“直播间”等方式,让喜欢听歌的用户第一时间找到优质的音乐主播;另一方面将在未来一年投入200亿的专属流量赋能优质的音乐主播,为音乐主播打造独立成长通道。就前期试水的《兴风作浪》和《天蓬大元帅》两首歌来看,短视频平台与音乐平台的首次联手就碰撞出了惊人的传播能量。在快手与四大音乐平台进行为期两周的宣推后,《兴风作浪》和《天蓬大元帅》两首歌不仅在快手站内推广期间播放量达2亿,短视频使用次数分别超过50万和40万,两首歌曲的日播放量以及日用户收藏量均成倍数增长。

  如果说2018年4月启动的“快手音乐人计划”以及配套的“快手音乐人之夜”“快手音乐现场”帮助平台上的音乐人实现了从0到1,那么此次快手与腾讯音乐娱乐旗下四大平台携手的“音乐燎原计划”则将助力音乐人实现从1到10的跃升,点燃快手上万千普通人追逐音乐梦的燎原之火。跨平台+多场景,完整音乐生态的破壁试验作为短视频平台与音乐平台的首次合作,快手与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等四大平台的合作某种程度上具有试验意味和创新价值。这件事此前并没有人做过,无案例可参考,但也更让人期待其有可能在音乐产业激发的潜在能量。

  从历史进程来看,传统唱片业时期的音乐消费由唱片公司、电视、电台主导,它们生产什么,受众就消费什么,天王天后辈出,属于典型的中心化消费模式;而随着媒介形态和社交媒体的大爆炸,短视频、音乐平台、直播的崛起彻底颠覆了原有的消费模式,音乐消费变得越来越去中心化,音乐网红甚至抢了唱片歌手的饭碗,二者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换句话说,音乐人、音乐作品与受众三者之间的关系被重构了,而像快手这样自带巨大流量和分发能力的平台将形成强大的“带货能力”,给音乐产业带来更多想象力,甚至建立新的行业成长路径。

  为什么这么说?在音乐趋于工具化的背景下,短视频平台上的音乐场景非常多元,背景音乐、用户翻唱、二次创作等各种方式都有可能让一首歌成为爆款;与此同时,短视频平台在流媒体平台上也有很强的输送能力,推动平台上的音乐人进入主流视野,进而有机会成为专业音乐人。以程jiajia翻唱的《山楂树之恋》为例,单个短视频收获2400万播放量,短时间内涨粉180万,翻唱的原声超过300万。此外,这首歌在QQ音乐、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日播放量的最高值达到1000万,酷狗Top500榜排名第三。在短视频、音乐平台这样的循环引流、增粉过程中,音乐作品和音乐人的价值都被指数级放大,进而拓展出演出、经纪等其他环节的变现可能,都是顺理成章的。

  当这样一套内容生产、传播、消费的产业机制逐步形成,依托于短视频平台的产业逻辑也就跑通了,五大平台同时发力,打造更优质的曝光推广环境,包括线上线下演出,在跨平台和多场景的流量增值过程中,也就形成了袁帅所说的“融合唱、听、看、演等各环节的完整音乐生态”,让流量转化出价值。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短视频和音乐平台来说,二者虽然都需要流量和用户,但并不是完全的竞争关系。由于两边消费产品不太一样,总的消费时长和频次并不会冲突,这样的互补关系也为音乐内容的传播和平台用户的增长提供了共赢空间。而以“音乐燎原计划”为代表的跨界试验,也将有可能实现音乐直播、音乐短视频、流媒体平台、K歌平台等全方位的共同引流,做到“人红歌红”,持续为音乐产业赋能。排版 安林看完以上内容:如果你觉得这篇内容对你挺有启发,我想邀请你帮“先声”三个忙:1、点个赞,让更多的人也能看到这篇内容。2、关注我和专栏,让我们一起成长。3、关注公众号【音乐先声(ID:nakedmusic)】,第一时间收到最新音乐产业快讯。

  1、后浪追逐,所有前浪都被逼着去学习抖音、快手、B站,寄希望于年轻人说一句:“你我都是同龄人”。这是这个时代的“后浪焦虑”。

  2、但是,掌握后浪流量的平台,是否掌握了原创音乐版权?毕竟快抖之火,一半是视频,一半是音乐。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时间只不过是考验……”“黎明的那道光会越过黑暗,打破一切恐惧我能找到答案……”“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黑暗之中漂浮我的期待……”

  抖音的抖友、快手的老铁,你们默念一番、扪心自问:看到这几句话,第一反应是读出来还是唱出来的?

  谈起抖音和快手,魔性、上头的BGM 神曲肯定会在你的脑子里跳跃不止。不管是《少年》这样的素人新歌,还是《Last Dance》这类的经典老歌,只要点击“拍同款”按键,再搭配15秒的视频,就能迅速发酵、传播,成为风靡一时的流量型爆款神曲。

  毋庸置疑,快抖两大短视频平台手握的亿级日活用户击中了音乐人对流量的诉求,面对快抖强大的宣发能量,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歌手主动选择到短视频平台上进行新歌首发。那么,快抖的宣发效果到底有几分?

  尽管被称为“爆款音乐制造机”,但音乐版权也逐渐成为快抖的发展肘掣。短视频平台的日渐崛起,能为音乐版权世界带来哪些新机遇?

  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和虾米音乐,构成了国内音乐流媒体市场三足鼎立的格局。

  就在这块蛋糕刚划分好时,一大批快抖“神曲”的横空出世,让短视频平台成为歌曲宣发的新增长机和爆款制造机。

  从《沙漠骆驼》到《绿色》再到《野狼DISCO》,快抖每月都会涌现出几首新神曲,越来越多的音乐人选择在短视频平台宣传新歌。

  “之所以选择抖音作为宣发平台,是因为抖音流量高、人群多。”曾在多家唱片公司工作,而今是音乐版权公司HiFive首席策略官的张昭轶说。

  与此同时,抖音等也在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主动挖掘具有“爆款”潜质的歌曲,基于算法分发,让更多用户跟拍同款视频,促成病毒效应的传播,从而制造神曲。

  但张昭轶指出,虽然抖音可以充分利用算法和平台优势,硬推旗下的签约音乐人,但结果一个都没火,“每天在抖音上发布的歌曲有很多,但真正能火起来的比例非常之低。”

  舍得砸钱找大号推广,是成为神曲的常规操作。陈雪凝《绿色》的走红是由一家版权公司牵头,整合了12家MCN,上线歌曲的同时拉来近千位网红KOL的跟拍,最终才走上神坛的。

  张昭轶进一步指出,在抖音花十几万元去推广一首单曲并不是豪华配置,这些钱只是制作几条视频以及找几个大号推广的费用,但如果要请好的拍摄团队或者加入舞蹈等元素,这笔费用还要再加码。

  他以阿里郎乐队《隔壁泰山》的推广为例,在人脉、平台助推、乐队背书等资源的加持下,砸了几十万元的现金才出了点声音,“如果没有这些资源,可能要花上近百万。”另一个佐证是《沙漠骆驼》的抖音走红,据说宣发时花了40万元。

  张昭轶表示,在以往唱片公司时代,一首歌的成本和结构是比较固定的,“比如文案成本在8000~10000 元,几篇乐评人约稿费用大约几千元;MV 拍摄是花钱的大头,最少8万元起步,请大牌导演操刀就要在20万元左右。”等到了宣发阶段,全媒体渠道的覆盖成本大约在20多万元。

  “除了中部头部,99%的艺人收益短期内是覆盖不了这些成本的。抖音、快手一开始有很多人去投,但现在很冷。一点资源要不到的话,投了二三十万元基本没什么直接效果,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张昭轶说。

  尽管被称为“爆款音乐制造机”,抖音、快手却一直有着音乐版权上的痛楚,这是自其诞生就伴其左右的问题,并随着它们不断壮大而成为发展肘掣。

  2017年收购musical.ly是抖音的第一步举动,后者所拥有的音乐版权为抖音短时间的快速扩张清扫了障碍;

  2018年1月,抖音首次推出原创的“抖音看见音乐”计划,旨在挖掘和扶持更多的原创独立音乐人,为更多的音乐人提供露出机会,也为平台吸引更多的音乐人,这个计划也延续到今年;

  同年,抖音相继获得多家唱片公司的全曲库音乐使用权,包括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以及太合音乐、摩登天空等,可以为平台中的原创歌手发展以及音乐作品的二次创作营造更好的环境。

  2018年4月,快手正式发布“快手音乐人计划”,音乐人不仅可以获得精准推送的流量支持,更有机会获得专业团队为自己量身打造的歌曲作品,并获得包括热门综艺在内的各类优质宣发渠道的支持。

  去年11月,快手联合QQ 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 歌,共同发布“音乐燎原计划”,五大平台将整合亿万资源,旨在帮助更多音乐人出圈,让好听的音乐如星火燎原被听见。

  互联网圈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据36 氪消息,抖音与腾讯音乐已于2019 年末达成音乐转授权合作。

  有知情人士称,腾讯音乐与抖音已经正式开始了官方的联动。此外,腾讯音乐的版权歌曲的转授权也会给到抖音。

  12426版权监测中心主任吴冠勇表示:“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对于音乐宣传推广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未经许可提供音乐作品(包括词、曲、录音等)供用户创作短视频将面临侵权风险,平台主播未经许可也不能想唱就唱并接受用户打赏。”

  对此,MUSINESS 版权音乐授权平台CEO 童小言表示:“歌曲宣发到不同平台,并不意味着歌曲获得更多授权。歌曲上架流媒体平台,主要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歌曲配以视频上传到短视频平台,也只是允许这首歌在该视频里的影音同步权。”

  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俊杰表示:“就授权而言,短视频服务提供者以及创作者、经纪公司等主体同时面临打包授权、链条繁琐、终端用户合理使用等新问题。”

  4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针对复制、发行、在线播放音乐作品的赔偿标准中,《标准》明确,被告未经许可以音像制品的形式复制、发行涉案音乐作品或者在线播放涉案音乐作品。

  无其他参考因素时,原告为词、曲著作权人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600 元,其中词、曲著作权人赔偿占比为40%、60%;原告为录音制作者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2000 元;原告为表演者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400 元。

  “目前,歌曲等音乐作品的判赔、赔偿数额参差不齐,高额赔偿并不多见,各地司法实践中并无影响范围广泛的统一标准,一首歌曲的判赔数额通常在1000~5000 元之间。”

  赵俊杰表示,在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完成之前,裁判机构理论上可以在50 万元以下范围内裁决判罚,“北京高院此次出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提供参考。”

  听到一首歌,你不再想它的艺术性,而是想怎么去拍一个好的小视频。对于一个寄托作者内心诉求的艺术创作到头来却成为广大青年娱乐自己的bgm,我觉得还是挺悲哀的吧。

  (一)改变了流行音乐的发展方向传统的音乐传播,是音乐人对流行音乐的主动分享,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大众的主动引导。但是抖音等平台的出现,让音乐的传播呈现出娱乐化和自主化。

  通过抖音平台,大量的音乐在此平台传播,用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音乐,间接性地实现了音乐的自主。流行音乐,具有形式活泼、内容通俗等特点,是音乐人呈现生活态度的一种方式。在抖音平台的音乐传播中,会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

  抖音平台用户群体大,且层次丰富,群体对流行音乐的认知不一样,因此创作和采用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在抖音平台等新媒体的影响下,流行音乐呈现出多元化以及通俗化的特点,让流行音乐和听众之间的联系日渐紧密。

  可以说,正是由于这些多媒体平台,才进一步拓宽了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加强了其和大众之间的联系。

  (二)出现了大量的侵权事件在流行音乐的发展中,侵权是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增强,相关法律条文逐渐完善,为音乐产品的保护提供了支撑。但是,在网络环境中音乐知识产权的保护却面临诸多困难。在抖音平台中,音乐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一种背景渲染来使用,是作为次要内容而存在的,在拍摄视频的过程中,很少有用户会关注到音乐作品的产权问题。而一旦创作视频带来较大流量,甚至是带来收益,便会形成侵权。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出现,推动了流行音乐的传播,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流行音乐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挑战。

  emmmm,影响有一点点吧,我自己不玩抖音快手的,但是身边的小伙伴会玩抖音,空间朋友圈有时也会转那些视频,视频往往是一系列的不同人做出来的同一主题的视频,用的也是同样的背景音乐,我可能有点怪吧,不太喜欢听这种很多人都喜欢放的歌,emmm除非是这首歌真的特别好听,所以,就是抖音用多了的音乐,我一般不会喜欢去听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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