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马高考名师机器人一点马,马上讲,马上学。”这款宣称能协助高中生提高成绩的学习机,让江西南昌的熊女士很头疼。
作为代理商,熊女士花了40万元购置20套学习机。但在代理过程中,她发现,这款学习机配套的书籍,竟然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还因为夸大宣传被处罚整改。
诉诸法律后,法院判决:商家退款,熊女士可退货。但让熊女士苦恼的是,40万不知能否追回。她认为,这款学习机广告不该再传播,“代言的明星是张嘉译,最初广告说马上就提分,现在,这句话掐了。”
熊女士向辽沈晚报反映,2018年6月中旬,她在很多网站上看到这款学习机的广告,“是由张嘉译代言的,因为大明星效应,觉得这款学习机的品牌、品质很可靠。”
7月份,她与学习机所在商家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交款签订代理协议,购买学习机,在南昌当地做区域代理。
熊女士说,她被南昌当地有关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学习机配套的书籍,是非法出版物。”
在熊女士看来,这是赢鼎公司违约。此外,她还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国家级,马上就提分等内容都违法广告法了。”
她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一是解除学习机代理协议,二是要求赢鼎公司返还40万元货款。
赢鼎公司方面称,配套书籍只是内部讲义,是熊女士销售发行,这种行为不妥,跟公司方面无关;至于熊女士所说的“虚假宣传”,是经营中的行为,不该视为合同本身违约。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涉案一点马产品的配套教材已涉嫌非法出版物。”法院审理认为,熊女士被给予了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也无法实现涉案合同目的,解决合同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2021年4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代理协议,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赢鼎公司向熊女士返还货款40万元,熊女士返还学习机产品20套。不能退还的部分,可以抵扣退款。
昨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通过公开渠道搜索,能看到张嘉译代言的该学习机广告。在某网页链接中,这段视频显示其在3年前上传。
熊女士认为,这款学习机的品质和厂家的服务,与其自身宣传存在较大差距,张嘉译方面也该停播这个广告为好。
“作为明星,代言什么产品不多做考虑吗?像我一样看重明星效应做代理的,是不是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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