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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5-19

海丰公安成功侦破一宗利用“快手”实施诈骗案件

  今年以来,海丰县公安机关以“净网2020”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打早打小”、“破案挽损并重”的工作理念,积极研判,主动出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5月17日,海丰公安成功破获一宗利用“快手”小视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追回被骗人民币6400元。

  2020年2月13日,受害人洪某在手机上刷“快手”小视频时,刷到有人发布销售摩托车的视频,随后向对方联系购买摩托车一事,并与对方“小迪”添加了微信好友。对方以“收取定金、物流费用、货物信息出错”为由,要求洪某添加其四个虚假微信号,先后六次骗取受害人洪某人民币6400元。2月19日,当洪某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其微信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接到报案后,海丰公安局高度重视,刑侦大队经研判,发现微信“小迪”等不同的微信号在收取受害人洪某的转账后,再经过多级转账,最后均流入一个叫蔡某青的账户里,在对蔡某青的账户及资金流水进行深入分析后,最终锁定了其弟弟蔡某艺(男,17岁,陆丰市湖东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蔡某艺的落脚点在汕尾市城区红海西路附近的出租屋后,5月17日早上5时许,侦查员迅速出击,在市城区分局刑侦大队的支持配合下,经几个小时的蹲点守候,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蔡某艺,现场缴获其作案手机一部。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某艺对其利用手机快手APP软件发布虚假信息诈骗受害人洪某人民币64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艺已被公安机关处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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