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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6-28

称“快手”擅播其音乐作品“抖音短视频”起诉索赔

  因认为“快手”未经授权许可擅自播放其音乐作品,“抖音短视频”运营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快手”开发商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商北京华艺汇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微播视界公司诉称,《爱上爱》、《爱SO无聊》、《窗台上的猫》、《春水》、《黑驴铁匠》、《绿萝》、《雾凇》、《相思成语》、《想飞的键盘手》、《眼泪笑我》等作品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深受用户喜爱,使用涉案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录制的短视频达到十万余条。微播视界公司已获得涉案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合法书面授权,合法享有涉案音乐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表演权、改编权(非实质性修改)等,有权使用授权作品制作视频资料并进行推广、传播。微播视界公司享有上述授权内容针对短视频及类似平家排他的专有许可,并有以微播视界公司自己的名义制止侵权、独立维权的权利。2018年11月,微播视界公司发现短视频产品“快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提供涉案音乐作品供其用户播放及录制短视频,并在其平台上发布大量以涉案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资料,供其用户在“快手”客户端及网站在线播放及下载,严重侵害了微播视界公司对涉案音乐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

  原告微播视界公司认为,快手科技公司系“快手”安卓端及苹果端的开发者,华艺汇龙公司系“快手”网站的主办单位,“快手”网站由其实际运营。微播视界公司发现上述侵权情况后,曾多次向快手科技公司和华艺汇龙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函,要求其对侵权行为作出处理,但快手科技公司和华艺汇龙公司收到通知后对侵权内容未进行任何处理,亦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致使“快手”客户端及网站上继续出现大量同类侵权行为。快手科技公司和华艺汇龙公司的主观过错明显,其行为侵害了微播视界公司对涉案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并且给微播视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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